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有力有效推动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现将《吕梁市离石区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落实落细2024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全方位提升人社服务均等化水平,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电〔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全区的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布设就业社保服务点,建立健全省、市、区、乡、村五级就业社保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2024年,依托全区11个乡镇(街道)、105个行政村、64个社区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全面建立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点,开通40项高频次、低风险的就业社保服务事项,提供经办服务,满足群众“就近办”“多点可办”需求。
2025年,全面巩固提升基层就业社保服务能力,在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下,增配必要设备,拓展服务事项。
三、主要措施
(一)统筹现有资源。统筹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现有工作人员、场地、电脑、网络等资源,把就业社保服务事项纳入其综合服务范围,为当地群众提供服务。乡镇(街道)就业社保服务点设在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由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人(或者乡镇(街道)根据自行实际情况确定)。行政村(社区)就业社保服务点设在党群服务中心,由大学生村官兼任负责人。
(二)突出服务供给。统一确定各服务点的就业社保服务项目,统一优化办事流程。结合群众需求变化、人社政策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加强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服务队伍培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服务质量。
(三)完善信息系统。根据服务事项和办事流程,区人社局完善各服务点的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区、乡、村五级互联互通,支撑群众便捷化享受就业社保服务。
(四)加强协议管理。对服务点实行协议管理,区人社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双方权利义务、责任职责以及出现重大问题的处置方法等。
(五)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全省信息系统用户账号管理办法,加强风险防范;建立上下联动机制,解决各服务点工作人员和群众遇到的经办困难;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服务行为;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六)加强安全管理。各服务点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网络传输安全,定期检查网络安全设备运行情况,确保网络安全设备运行稳定,排除网络安全隐患。自助服务终端应具备操作日志记录、数据加密等安全防护功能,支持业务查询办理的可追溯。
(七)注重督导调度。区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落实“13710”督办机制,按时序要求进度调度考评,坚持周小结、月盘点、季考评,常态化开展区对乡、乡对村(社区)逐级跟踪问效、排队督办工作,从严从实紧盯责任落地、保证实事办实办好。
四、服务网点标准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就业社保服务点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基础保障标准。在固定的办公场所内,要有基本的办公家具;有电脑、自助设备,并接入互联网络(自助设备仅要求行政村和社区配置);有公示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的渠道和载体;有一名或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村级工作人员原则要求有责任心、会操作电脑、日常居住在本村(社区)。
(二)服务项目标准。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要坚持以群众视角,确定“我要找工作”“我要办社保”等基层和群众急需的服务,重点突出求职登记、职位推荐、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状态变更等高频次、低风险服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要按业务政策、依群众口味全省统一选送、统一设置。我省已确定就业社保服务40项。其中,就业服务19项(“找工作”类服务15项、“学技术”类服务4项);社保服务21项(“办社保”类服务18项、“用社保卡”类服务3项)。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1。
(三)服务方式标准。一是提供窗口服务。利用各服务点现有工作人员、办公电脑和网络,加载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为群众提供窗口服务,并接受群众的业务咨询。二是提供自助服务(仅行政村、社区要求提供)。通过自助设备为群众提供自助服务,对于自主操作有困难的人员提供“帮办”服务。三是提供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的人员,提供上门办、代理办服务。
五、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按照省、市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要求,现确定区级、乡级、村级具体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区级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1.制定区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限进度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召开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安排部署会议。
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2.工作专班指导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立就业社保服务点,在服务点建好后,由区人社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点签订合作协议。
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前。
3.按照信息系统用户账号管理办法,由工作专班为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就业社保服务点工作人员完成系统登录账号和权限配置。
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4.工作专班指导行政村(社区)实现至少50%的自助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工作。组织区级业务工作骨干参加省、市组织的系统登录与操作培训。对已完成自助设备安装调试的行政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5.全面完成自助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专班组织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完成服务点工作人员信息系统登录、业务培训和开展就业社保服务试运行工作,协调解决运行中发现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6.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就业社保服务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验收合格的开始正式运行,并将验收情况汇总报区委区政府以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情况兑现对基层服务点网络运行和宣传工作的资金补助。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
7.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专题宣传,通过设置集中宣传点、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微信群推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社会知晓度,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完成自助设备固定资产接收工作,对全区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进行总结。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二)乡镇(街道)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1.制定本乡镇(街道)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定一名联络员,同时组织召开本乡镇(街道)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动员会。
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2.依托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就业社保服务窗口,统筹现有工作人员、办公家具、电脑、网络等,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将落实情况与工作人员名单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与区人社局签订合作协议。
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前。
3.在区级工作专班的指导下完成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系统登录账号的权限配置。
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4.在区级工作专班的指导下,牵头完成至少50%的就业社保服务自助设备安装和联调联试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5.在区级工作专班的指导下,牵头全面完成自助设备的安装调试。组织服务点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开展就业社保服务试运行。
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6.积极配合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本乡镇(街道)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点的验收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
7.组织开展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专题宣传,通过设置集中宣传点、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微信群推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社会知晓度,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完成自助设备固定资产接收工作,并将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亮点进行总结上报。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三)行政村(社区)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1.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就业社保服务点,统筹现有工作人员、办公家具、电脑、网络等,将落实情况和工作人员名单上报乡镇(街道),并与区人社局、乡镇(街道)签订合作协议。
完成时限:2024年4月底前。
2.在区级工作专班、乡镇(街道)工作专班指导下完成就业社保服务点工作人员系统登录账号的权限配置。
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
3.在区级工作专班、乡镇(街道)工作专班指导下完成就业社保服务自助设备安装和联调联试工作。组织服务点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开展就业社保服务试运行。
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4.在乡镇(街道)领导小组牵头下,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就业社保服务点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始正式运行。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前。
5.组织开展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专题宣传,通过设置集中宣传点、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微信群推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社会知晓度,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并将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亮点进行总结上报。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六、资金保障和设备采购
(一)就业补助资金。自2024年起,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资金对基层服务点网络运行和就业政策宣传进行补助,当年度补助资金按照服务点测算数量下达,后续年度就业补助资金根据实际服务点数量下达,补助标准为每个服务点1500元。就业补助资金下达后,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按照国家和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各服务点的网络运行和宣传。区人社局根据要求及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
(二)设备采购资金。2024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就业社保服务点建设,为各行政村(社区)服务点配置自助设备1台。自助设备配置按照“省级统一采购、市级督促指导、区级牵头落实、行政村(社区)管理使用”的原则实施。区人社局负责组织辖区内服务点的领取、分发、登记、安装和管理工作。全区自助设备配置工作全部完成后,依据省级印发的资产划转文件要求进行资产划转,完成资产调入的账务处理工作。
七、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全区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凝聚工作合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成立吕梁市离石区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李瑞刚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雒晓奇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刘武平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区人社局班子成员
区财政局分管社保工作的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刘方兼任,并成立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部署工作规划安排,专题听取和审议工作重点任务、重要节点、工作计划和推进情况,确保工作全过程全方位方向正确、领导有力、推动高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牵头拟定实施方案草案、运行评估、总结汇报和考核评价等,牵头对接相关部门和合作机构推动服务点布局和业务开通,组织协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证。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关乎民生福祉,是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工程,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要按照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任务台账、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好责任落实。区人社局负责全区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总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督促、情况收集、督促检查以及部门间协调联络等;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办公场所、电脑等设施设备、互联网的接入,辖区内服务点设备的领取、分发、登记、安装和管理工作,并确定专兼职人员,组织落实好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区人社局、财政局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区人社局要加强沟通协调,靠前推进,建立业务审核协调联动、督导机制,确保基层受理业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三)注重工作实效。区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三级要通过媒体发布、微信推送、张贴海报、互动体验、播放宣传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的知晓度,实现居民就近办理就业社保业务。要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实地调研、走访、数据分析等方式监测基层服务点运转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优化服务内容、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确保就业社保服务落到实处。
附件:1.服务事项清单
2.服务点情况及工作任务调度表
3.系统用户账号管理办法
4.故障排除上下联动工作流程
5.服务点建设暨验收标准
6.吕梁市离石区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专班
附件1
服务事项清单(40项)
序号 | 业务类型 | 服务事项 | 服务内容 | 服务渠道 | 服务对象 | 办理条件 | 办结时限 | |||||
1 | 我要找工作(15) | 固定工 | 登记固定工求职者的基本信息和求职意向。 | 柜面、自助机 | 有就业意愿、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2 | 固定工 | 通过已登记的固定工求职登记信息对符合其求职条件的招聘企业岗位进行匹配和信息推送。 | 柜面、自助机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3 | 固定工 | 查询企业发布的岗位信息。 | 柜面、自助机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4 | 零工 | 登记零工求职者的基本信息和求职意向。 | 柜面、自助机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5 | 我要找工作(15) | 零工 | 通过已登记的零工求职信息对符合其求职条件的零工招聘岗位进行匹配和信息推送。 | 柜面、自助机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6 | 零工 | 查询招聘零工的用工方发布的岗位信息。 | 柜面、自助机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7 | 招聘零工登记 | 登记零工招聘者的基本信息和招聘意向。 | 柜面、自助机 | 需要找零工的用工人员或单位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8 | 零工求职信息推荐 | 通过招聘零工登记信息对符合其招工条件的零工求职者进行匹配和信息推送。 | 柜面、自助机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9 | 零工求职信息查询 | 查询零工求职者发布的求职信息 | 柜面、自助机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10 | 灵活就业登记 | 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类型、就业时间等信息。 | 柜面、自助机 | 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劳动者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5个工作日 | ||||||
11 | 我要找工作(15) | 失业登记 | 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后,可以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或相关就业政策的扶持。 | 柜面、自助机 | 失业人员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10个工作日 | |||||
12 | 就业政策法规查询 | 提供我省就业方面相关政策法规的查询。 | 柜面、自助机 | 办事群众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13 | 《就业创业证》查询 | 查询已申领的《就业创业证》。 | 柜面、自助机 | 已申领《就业创业证》的劳动者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14 | 招聘会信息查询 | 查询已上线发布的招聘会召开时间、地点、服务对象等信息。 | 柜面、自助机 | 办事群众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15 | 档案存放机构查询 | 为流动人员开展档案存放机构查询服务 | 柜面、自助机 | 有查询意愿的流动人员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16 | 我要学技能(4) | 培训意向登记 | 为符合条件的六类重点群体做好培训意愿的信息登记,分类建档工作。 | 柜面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17 | 培训机构推荐 | 根据已登记的培训意愿为符合条件的六类重点群体,按照就近原则推荐培训机构。 | 柜面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18 | 培训意向 | 基层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定期联系已有开班计划的培训机构或属地人社部门,咨询培训机构开班时间、地点等信息,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已完成培训意向登记的办事群众。 | 柜面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5个工作日内办结 | |||||||
19 | 参加培训 | 基层服务网点工作人员根据培训机构开班情况,通知办事群众按时参加培训。 | 柜面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20 | 我要办社保(18)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 为有意愿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 | 柜面 | 灵活就业人员 |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21 |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 符合按月领取我省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每12个月需通过手机APP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若无法手机认证,可通过线下人工认证的方式,确认本人领取待遇资格。 | 柜面 | 我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现场填写《资格认证告知承诺书》 | 3个工作日 | ||||||
22 |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 企业在职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 柜面、自助机 | 企业在职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5个工作日 | ||||||
23 | 失业保险金申领 | 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的单位参保人员,缴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 柜面、自助机 | 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的单位参保人员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5个工作日 | ||||||
24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 |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出现死亡、失踪或生存状态不明、疑似重复领取等按照规定不能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时,暂停其享受的社保待遇。 | 柜面 |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或其家属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1个工作日 | ||||||
25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查询 |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查询本人缴费、参保等相关信息。 | 柜面、自助机 |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26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记录查询 |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可查询养老金发放记录和当前月待遇项目组成明细。发放失败的,可查询失败原因。 | 柜面、自助机 |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27 | 我要办社保(18) |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记录查询 | 参加我省失业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可查询失业待遇发放记录。发放失败的,可查询失败原因。 | 柜面、自助机 | 参加我省失业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28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的我省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柜面 | 年满16周岁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 2个工作日 | ||||||
29 |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满65周岁的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柜面 | 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 2个工作日 | ||||||
30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非关键信息变更 | 参保人的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化时,参保人员可提出修改申请。 | 柜面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31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暂停/恢复缴费 | 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正常缴费期间因死亡、失踪或参加其他养老保险等原因无法继续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申请暂停缴费,暂停缴费后可自愿选择恢复缴费。 | 柜面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2个工作日 | |||||||
32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申报 | 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有以下情况的,本人可进行补缴申报。①基本险参保人员在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60周岁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补充险参保人员在补充险制度实施时,距65周岁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②参保后有缴费中断的;③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基本险60周岁,补充险65周岁)不足15年,已逐年缴费,同时有补足15年意愿的(补缴部分不享受缴费补贴)。 | 柜面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2个工作日 | |||||||
33 | 我要办社保(18)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缴费信息查询 | 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可查询参保人历年缴费情况,如缴费年度、缴费类型、缴费金额、到账情况等(含补充险)。 | 柜面、自助机 | 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34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提出待遇领取申请。 | 柜面 | 符合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 | 2个工作日 | ||||||
35 |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参加我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年满65周岁且已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提出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申请。 | 柜面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2个工作日 | |||||||
36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记录查询 | 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发放记录和当前月待遇项目组成明细。发放失败的,可查询失败原因。 | 柜面、自助机 | 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或其家属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37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暂停 | 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人员出现死亡、失踪、疑似重复领取等按照规定不能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时,暂停其享受的社保待遇。 | 柜面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 1个工作日 | |||||||
38 | 我要办社保卡(3) | 社会保障卡启用 | 已申领社会保障卡,但社保功能未启用的,可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社保功能启用业务。 | 柜面 | 办事群众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39 | 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 可查询社会保障卡的社保功能启用、封存、注销、制卡进度等卡状态情况。 | 柜面 | 办事群众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 | 即时办结 | ||||||
40 | 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 遇有社会保障卡遗失、损毁等情况,可以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临时挂失或正式挂失(注:社保功能临时挂失7天后将自动解挂)。持卡人已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挂失”或“社会保障卡正式挂失”业务且未补办社保卡的,若需重新启用,可办理“社会保障卡解除挂失”。 | 柜面 | 办事群众 |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 即时办结 |
附件2
服务点情况及工作任务调度表
报送单位(公章):
离石区 | 乡镇(街道) | 服务点数量 | 服务点情况 |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
合计 | 乡镇(街道)(个) | 行政村 | 社区 | 行政村(社区)名称 | 地域面积 | 常驻人口 | 服务点所属机构名称 | 服务点地址 | 服务点位置 | 出台实施方案 | 召开动员大会 | 签订合作协议 | 工作人员开展培训 | 工作人员授权 | 自助设备安装到位 | 完成验收并正式运行 | 开展专题宣传 | 就业补助资金到位 | ||||||
经度 | 纬度 | 最远居民区距服务点距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
全区合计 | 201 | 11 | 105 | 64 | / | / | / | / | / | / | / | / | ||||||||||||
离石区 | 滨河 街道办 | |||||||||||||||||||||||
莲花池街道办 | ||||||||||||||||||||||||
凤山 街道办 | ||||||||||||||||||||||||
城北 街道办 | ||||||||||||||||||||||||
交口 街道办 | ||||||||||||||||||||||||
田家会街道办 | ||||||||||||||||||||||||
西属巴街道办 | ||||||||||||||||||||||||
吴城镇 | ||||||||||||||||||||||||
信义镇 | ||||||||||||||||||||||||
坪头乡 | ||||||||||||||||||||||||
枣林乡 | ||||||||||||||||||||||||
备注 | 1、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数量为省民政厅提供的时点数,如有变化,4、5、6列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并做说明。 |
附件3
信息系统用户账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系统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晋人社办发〔2022〕21号)要求,规范相关人员的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业务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可用性,结合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应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也称“就近办”平台)是指依托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供乡镇(街道)、社区(村)(以下简称“基层组织”)和合作银行网点工作人员使用,为群众办理有关服务事项的信息系统。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三条 省级、县级人社部门设置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应由正式在编人员担任,严禁一人兼任两个岗位。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设置业务操作员。
第四条 系统管理员职责
省级系统管理员负责创建(变更)县级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账号。
县级系统管理员负责创建(变更)所辖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业务操作员账号,进行账号的有效性管理。
系统管理员应根据申请,及时注销未在岗和离岗人员的系统帐号。系统管理员帐号不能有业务经办和审核权限。
第五条 业务管理员职责
省级业务管理员负责对县级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账号进行角色关联。
县级业务管理员负责对业务操作员账号进行角色关联和赋权限。
业务管理员应对权限申请信息进行核对,设置最小必须权限,及时清理多余、闲置账号的权限。业务管理员不能有业务经办和审核权限。
第六条 业务操作员职责
业务操作员是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就业社保业务。
业务操作员对本人账号下办理的所有业务操作负责。业务操作员应遵守保密原则,禁止将帐号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一旦发生账号泄漏,应及时向县级系统管理员报告,进行账号冻结。业务操作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系统账号,在个人离开电脑时,要及时退出系统账户。
第七条 系统账号和权限设置原则
(一)系统账号采用实名制管理,申请时需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二)各级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须通过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信息系统办理业务。
第三章 系统账号和权限申请流程
第八条 如因新增工作人员需创建账号、岗位变动或离职等原因需变更权限或注销账号的,应由所在单位(组织)提出账号权限申请、变更需求,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一)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账号申请(变更)流程。
县级人社部门填写《用户申请(变更)表》(见附件)将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各1名)有关信息报送至市级人社部门,由市级人社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省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级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按照申请为县级人社部门建立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账号和配置权限,完成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将《用户申请(变更单)》存档。
(二)业务操作员账号申请(变更)流程。
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填写《用户申请(变更)单》,向所属县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级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按照申请分别创建(变更)账号和权限,完成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将《用户申请(变更单)》存档,定期报送至市级人社部门备案。
第九条 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应按规定移交全部资料文档,及时申请注销其账号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条 基层组织应对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的系统账号进行动态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提交账号变更申请。
第十一条 县级人社部门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账号状态核查,及时申请注销业务系统中多余、闲置和非法的账号,确保人员账号有且仅有其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权限。信息系统将对超期3个月未登录信息系统的帐号进行锁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严格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系统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晋人社办发〔2022〕21号)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用户申请(变更)单
系统名称 | 申请单编号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申 请 事 项 | 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人社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 |||
备注: 1、申请事项主要有:新增账号、冻结账号、解锁账号、注销账号、变更账号权限等。 2、系统账号主要分为:系统管理员账号、业务管理员账号、业务操作员账号。 3、新增账号的,要注明账号使用人姓名,单位和职务,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
附件4
故障排除上下联动工作流程
为了优化服务,保障基层就业社保服务安全高效推进,制定本流程。
本流程中涉及的故障是指基层服务点在信息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包括流程不符合逻辑、操作不便捷、界面不美观等系统性问题,缺少与实际工作对应的操作模块等功能性问题,以及操作错误、不懂操作的业务指导性问题。反映的内容包含问题描述、解决的意见或建议等。
二、本流程依托信息系统实现,建立问题台账和责任清单。本流程各环节操作人员应各司其职,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做好问题反映、意见建议反馈。
三、具体工作流程。首先由基层服务点发起,在问题反映模块中按照问题分类将问题相关内容录入系统,提交后等待系统反馈信息。系统会根据问题类型自动提交到相关部门。系统问题和功能性问题会直接提交到省工作专班,研究评估后通过信息系统反馈处理结果和反馈时限。业务指导性问题会直接提交到县人社部门,县人社部门根据业务分类由指定业务骨干在系统中反馈指导意见和反馈时限,无法解决的应逐级向市人社部门、省工作专班反映。省厅针对各市反映情况,应不定期安排业务指导视频培训,并对故障排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度。
附件5
服务点建设暨验收标准
所属单位: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项目 | 序号 | 细则 | 分值 | 备注 |
一、基础设施 | 1 |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基本的办公家具。 | 10 | |
2 | 有电脑、自助设备,并接入互联网络。(自助设备仅要求行政村和社区配置) | 10 | ||
3 | 有公示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的渠道和载体。 | 5 | ||
二、人员配备 | 4 | 配备至少一名负责就业社保业务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就业社保业务有人负责。 | 10 | |
5 | 工作人员完成登录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权限申请。 | 5 | ||
6 | 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并能掌握就业社保服务信息系统基本操作,了解基层开展就业社保业务的基本内容。 | 10 | ||
三、开展业务 | 8 | 按照省统一规定的业务内容和办理流程开展业务。 | 10 | |
9 | 使用省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业务。 | 5 | ||
10 | 通过微信工作群或张贴海报等形式对外宣传基层办理就业社保业务相关内容。 | 10 | ||
四、制度建设 | 11 | 与县级人社部门签订《合作协议》。 | 15 | |
12 | 落实国家人社部规定,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 | 10 | ||
验收单位:县(市、区)人社局 验收人签字:验收日期: | ||||
该附件作为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点建设使用,同时作为对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点建设验收的依据。 |
附件6
吕梁市离石区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
工作专班
为高效推动2024年省政府确定的“就业社保社区村村全覆盖”民生实事落地落实落细,按照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区就业社保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成立区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专班,专班组长由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刘方担任,下设6个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李利平
成员:渠艳斌 邢永霞 闫帅先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区实施方案的拟定和后续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定期召开会议,组织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负责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的作用。
(三)负责统筹协调、调度收集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等方面信息,全面了解掌握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四)负责补助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基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固定资产的划转接收工作。
(五)负责对接市工作专班下设的综合协调组、资金保障组。
(六)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就业技能服务组
组长:李青青
成员:王千飞 张顺军 苏涛林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接市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工作事项,明确服务流程和服务效果。
(二)负责组织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就业经办工作人员和技能培训工作人员业务和操作培训。
(三)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就业经办工作人员和技能培训工作人员按照统一标准办理基层服务点就业业务并按时限要求办结。
(四)负责对接市工作专班下设的就业服务组和职介服务组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保服务组
组长:刘保平
成员:任肖俐 王靖忠 李小强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接市社保服务工作事项,明确服务流程和服务效果。
(二)负责组织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人员业务和操作培训。
(三)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人员按照统一标准办理基层服务点社保业务,并按时限要求办结。
(四)负责对接市工作专班下设的社保服务组。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系统信息组
组长:孟祥林
成员:张彦杰 王丽华 陈 妮
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上线测试和省、市、区、乡村五级联调联试,确保网络畅通、安全、稳定。
(二)做好区系统管理员和业务管理员的权限配置工作,及时清理不合规用户和僵尸用户。
(三)负责自助设备的接收、分发、安装、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对接市工作专班下设的系统信息组。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王宏伟
成员:薛继文 薛雅婷 白建红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按照全省的统一宣传口径,与各主流媒体的联络对接,适时进行正面宣传,强化舆论引导。
(二)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做好宣传工作,促进同步发声、同频共振。
(三)负责推动在报纸、广播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刊播有关新闻,做好全方位报道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工作情况。
(四)负责对接市工作专班下设的宣传报道组。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督导检查组
组长:薛文涛
成员:杜小洁 许艳 吕晋文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督导全区就业社保服务社区村村全覆盖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推进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督导情况,做到上传下达工作。
(二)负责牵头组织就业技能服务组、社保服务组对基层就业社保服务点建设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三)负责对接市工作专班下设的跟踪督导组。
(四)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离石区人社局 0358-822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