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和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离石区社区食堂试点建设和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社区食堂试点建设和
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行动方案
社区食堂试点建设和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已被列为省市民生实事,为全面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广大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确保民生实事办好、办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以助餐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服务项目,覆盖千沟万壑,服务千家万户,动员千店万铺,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互助共济,为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膳食、助洁等养老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实现城乡万名老人安享晚年,“养老”不出村“享老”不离家。
二、重点任务
(一)新建社区食堂10个
滨河2个、莲花池2个、凤山2个,田家会1个、城北1个、西属巴1个、交口1个。重点提供午餐服务。以点带面,在完成试点的基础上,动员辖区内的品牌餐饮企业,开设社区食堂,形成全社会关老、助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七个街道办根据老年人集中居住情况,选择社区食堂地点,建筑面积60平米以上,服务半径达500米,按照民建民营公助的形式,签订合作协议。5月30日前,将选址情况报区民政局。
(二)提档升级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0个
信义镇3个、坪头乡3个、枣林乡2个、西属巴街道1个、交口街道1个。村委会按照提档升级的建设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和运营方案,配备餐具消毒柜、食品留样柜等设备,聘用养老护理员,为60岁以上老人提供助餐和休息等服务,缓解农村外出务工村民赡养老人的后顾之忧。每天至少提供午餐服务,就餐区域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平米。乡镇(街道)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三、资金筹集与补贴标准
坚持公益定位原则,按照“五个一点”(政府投一点、集体补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出一点、子女交一点)的思路,多方筹集资金。
(一)政府投一点。一是新建社区食堂10个。试点期一年。补贴标准6万元/个,其中建设费5万元,主要用于简装(明厨亮灶)、电气线路改造、门头制作、图版、餐桌、椅子、食品留样柜、排烟设备、厨房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根据实际,确定建设内容;运营补贴1万元,主要用于水、电、暖、助餐等补贴。二是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10个。每个补助3万元,主要用于设施设备购置和餐厅、厨房的升级改造。每个运营补贴0.8万元,主要用于电、暖等补贴。
(二)集体补一点。行政村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资金或其他村集体收入可解决养老护理员岗位工资,以及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米、面、油、菜等食材费用。
(三)个人出一点、子女交一点。积极引导子女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推动全社会形成孝老爱亲风尚。不提倡、不支持免费助餐。老年人或其子女可将自种农产品按市价折抵应交费用,助农增收减支。
(四)社会捐一点。各行政村(社区)可动员乡贤能人及驻地企业捐赠助老,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质量。
四、任务分解
(一)覆盖高标准
1.设施配备提高标准。养老服务设施设备特别是厨具的配置要注重质量、品牌,根据用电功率科学配置电气线路,确保消防安全。
2.统一外观标识。区民政局牵头,负责社区食堂的建设,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公示内容等。
(二)服务高质量
1.人员配备。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备1-2名公益性岗位养老护理员。
2.食品安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街道办要加强对社区食堂和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食品安全的监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等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健全从业人员、食品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合理布置餐饮功能区,实现操作区与就餐区分离,实现食品原材料和半成品规范贮存;确保环境卫生,配备符合条件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等。
3.饭菜质量要求。农村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午餐标准要一荤一素一汤,确保营养均衡,吃好吃饱。社区食堂,每天推出1-2种平价套餐,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群体给予折扣优惠。
(三)监管智慧化
1.区民政局牵头,统一采购智能化设备及系统40套,用于10个社区食堂和30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管理。通过人脸识别、指纹设别等智能化管理,为发放就餐补贴提供数据支撑。按实际用餐情况补助,不能发放现金或餐券。低保家庭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30元。无助餐服务需求的,不享受助餐补助。
2.信息平台各类数据齐全。由各乡镇(街道)提供离石户籍60周岁以上人口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健康状况);提供养老服务设施位置坐标;提供公益岗人员信息、电话、薪酬;提供负责人信息、电话(上述信息,6月3日前,报回区民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城区七个街道要按要求确定社区食堂建设地点,加强管理,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及相关制度。区民政局要加强社区食堂建设运营指导,牵头细化老年人等就餐优惠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社区食堂食品安全和价格监督,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餐饮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强化督导考核。区委、区政府将在9月底对各乡镇(街道)实施情况考核排名,作为年终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社区食堂建设工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食堂建设,调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真正把这项民生实事办实办好,惠及社区群众特别是需要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等群体。
附件:1.离石区社区食堂运营主体申报表
2.离石区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名单
附件1
单位名称(公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日期 | |||||||||
注册资金(万元) | 营业期限 | |||||||||
登记住所 | ||||||||||
注册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 | 经营范围 | ||||||||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法定代表人 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
户口所在地 | ||||||||||
授权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需提供的证明 材料清单 | 1.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事)业法人登记证;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行业资质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
乡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 吕梁市离石区民政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
吕梁市离石区社区食堂运营主体申报表
备注:此表一式3份,出具意见主体各执一份,随本表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离石区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提档升级名单
乡镇 | 行政村 |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名单 |
信义镇 | 归化村 | 信义镇归化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回龙塔村 | 信义镇回龙塔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
阳坡村 | 信义镇阳坡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
坪头乡 | 闫家坡村 | 坪头乡闫家坡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鹏凤山村 | 坪头乡鹏凤山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
墕口村 | 坪头乡墕口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
枣林乡 | 袁家坡底村 | 枣林乡袁家坡底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场墕村 | 枣林乡场墕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
西属巴 街道 | 茂塔沟村 | 西属巴街道茂塔沟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交口街道 | 贺家塔村 | 交口街道贺家塔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咨询电话:离石区民政局 0358-822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