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离石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吕梁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灾情
2023年全区经历多轮降水和降雪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严峻。我区始终牢树“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决策部署,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主动谋划、真抓实干,有力应对了冻融期、汛期灾害防治,强降雨期间因人施策、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撤离。
全年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自然灾害1起,10月1日,田家会街道办水域里村吆驴沟东侧山体滑坡,造成350米道路损毁,5人死亡。
(二)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情况
2023年,区政府投资治理中型隐患点1处:西属巴街道办上安村上清观寺庙崩塌隐患点;小型隐患点3处:凤山街道办乔家沟汽修厂滑坡隐患点、枣林乡山底沟村离碛公路边崩塌隐患点、莲花池街道办南关村新建沟崩塌隐患点。基层自行组织力量对隐患点进行人工干扰处理威胁体隐患多处:莲花街道办疙瘩上村上山路崩塌隐患点、卧牛焉村前沟崩塌隐患、西属巴街道办横梁村小桥地面塌陷、城北街道办大中局村地面塌陷等。村民自行整合力量、合作处理房前屋后小隐患多处,共同维护安全居住环境。
二、2024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全区气象趋势预测情况
据气象部门预计2024年度,离石区年降水量在385~560mm之间,与2023年全区年降水量368-610毫米相差不多。年平均气温在9.3~11.6℃之间,较常年平均偏高1.0℃左右。分季来看:冬季,降水量偏多,气温偏高;春季,降水量偏多,气温偏高;夏季,降水量偏多,气温略偏高,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可能出现局部洪涝和阶段性旱象;秋季,降水量偏少,气温偏高。
(二)地质灾害调整情况
2024年经过冻融期排查,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核减8处,确定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为155处。威胁对象:其中威胁人口3699人,威胁财产1.5793亿元。按隐患类型分为:滑坡隐患31处,崩塌隐患116处,地面塌陷隐患8处。按险情级分为:小型143处,中型11处,大型1处。
我区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威胁重。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5%,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占53.0%,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占45.5%。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情况
预测2024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比常年偏多,采矿活动引发地面地质灾害不断增加,在地质环境条件较差的村庄(区域)尤为明显;去年多轮降雪,今年汛期提前,致使土壤含水量增多,预计夏季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数量比常年偏多,预测6-10月(汛期)为重点防范期。
划定城区周边、田家会街道--莲花池街道--交口街道矿区、坪头乡--西属巴街道--城北街道矿区崩塌、滑坡3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城区周边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该区行政范围包括凤山街道办、滨河街道办、莲花池街道办靠近中心城区的地区。地形地貌为黄土丘陵区,崖上崖下靠山老旧窑洞多年失修黄土发育多处裂缝,以及在新建改建修房建窑、修路建厂等地面建设活动影响下,形成崩塌、滑坡发育的潜在隐患,因建筑群密集居住人数多,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多的潜在地区。冻融期、汛期要反复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撤离,防范群死群伤地质灾害的发生。
2.田家会街道--莲花池街道--交口街道矿区重点防治区。该区域包括田家会街道办红眼川一带、高崖湾一带,莲花池街道办卧牛焉一带,交口街道办王家塔一带,地形地貌为黄土丘陵区,在采矿活动、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影响活动下,形成地裂缝、地面沉陷、崩塌、滑坡隐患,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是村庄、厂矿等居民区和重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县乡村道路周围的崩塌滑坡隐患点及高陡边坡。
3.坪头乡--西属巴街道--城北街道矿区重点防治区。该区域包括坪头乡大西局一带、西属巴街道办缩缩岭一带、城北街道办大中局一带,地形地貌为黄土丘陵区,在采矿活动、修路等人类工程活动影响下,形成地裂缝、地面沉陷、崩塌、滑坡隐患,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是村庄、厂矿等居民区和重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县乡村道路周围的崩塌滑坡隐患点及高陡边坡。
本方案列出的重点防治区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辖区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中予以明确,相关部门要在职能范围内予以积极履职和督导检查。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制定方案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管辖范围和职能工作以及排查发现问题,制定年度方案,修编单点预案。
(二)聚焦重点
1.紧盯重要节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关注冰雪冻融期和汛期两个重要时段,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研判处置,确保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加强预警预报。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测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进一步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精准度和气象信息服务水平。
3.强化应急准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备用紧急撤离场所,备齐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地质灾害应急撤离和应急救援。地质灾害易发区,在汛期和“七下八上”重要时段,安排专人对高位隐患区域进行值守,提高临灾处置能力。
(三)强化“人防+技防”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人防、技防并重,持续利用好我区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的作用。借助技术力量支撑单位开展巡查排查、宣传培训、监测预警、会商调度、抢险调度等工作;要做好已安装的普适性监测预警系统与群测群防系统运行同时运行和有效衔接,确保监测数据及时推送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确保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四)全面做好群测群防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不断健全村(社区)干部和网格员、普通党员为主的群测群防队伍,保障专项经费,落实监测人员补助,为隐患点配备基本监测设备,落实应急车辆,加大基层监测人员的防灾避险应急保障,强化地质灾害宣传、培训、避险演练,不断提高群测群防队伍识灾避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及时补充更新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结合实际制定防灾预案和监测方案,落实隐患点监测责任,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
(五)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隐患点+分险区”双控要求和省市统一部署,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特别要加强冻融期、汛期两个时段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力度,加强对交通干线、旅游区、工矿施工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崖上居坡下居居住区域的排查,对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活管理,并及时将排查成果和防灾建议函告有关部门和有关建设单位,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六)加强宣传培训演练
1.开展科普宣传。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制作手册、活页、挂图、动画等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加大网络宣传频率,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防灾减灾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识灾、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2.开展应急演练。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应急避险演练,引导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熟知避险地点,确保遇险时有序快速撤离。地质灾害高发易发的乡镇在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响应、抢险救援和后勤保障能力。
(七)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同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特别是铁路、公路、城建、水利等领域建设项目要充分评估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切坡建房、改建扩建住房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边坡稳定性评价。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在可研阶段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时进行。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加强值班值守
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对造成或可能造成5人以上死亡失踪的地质灾害,或与地质灾害可能相关的紧急突发事件,务必在事发后45分钟内向部报告”的要求,一旦发现临灾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自然资源部门要配合应急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技术支撑。坚决避免瞒报、迟报、漏报,紧急情况务必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并跟踪事件动态发展,及时形成书面报告,全方位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离石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分管自然资源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自然资源局局长担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局、应急局、气象、能源、交通、公路、水利、教体、民政、生态环境、住建、发改、工科、文旅、行政审批、农业农村、财政、卫健、公安、供电、移动、联通、电信、高速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参照成立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二)压实工作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地质灾害”“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原则,严格落实地质防灾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成员单位间要密切配合,共同研讨防治体系中存在的弱项、不足,共享防治资源,补齐防治能力短板,优化处置预案,以快速、科学、精准应对当前严峻形势,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共同防灾”的良好工作格局。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应急救援和日常工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和有尾矿库的企业,开展矿区及影响范围内地质灾害的监测、治理,对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区气象局:负责气象预警的发布工作;
区能源局:负责电力、天然气管道、新能源、能源企业等能源系统地质灾害防治,以及矿山企业新生采煤沉陷防范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局、吕梁高速公路北公司、吕梁高速公路南公司、太中银铁路吕梁站:负责公路铁路沿线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河道、水利设施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学校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工地和周边以及危及建设行业、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工科局:负责工业企业等生产活动的地质灾害防治及相关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物资的储备调运以及灾后重建相关工作的牵头和协调;
区文旅局:负责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设施、移民拆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及以上区域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对未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结果的项目,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生态环境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区财政局:统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经费预算与保障;
区卫健局:负责医院和卫生院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组织开展本系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工作,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格秩序,设立交通警示标志,协调主管部门处置地质灾害群体事件;
电力、移动、联通、电信部门:负责塔基及周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提升防治综合力量。各乡镇(街道)要主动作为,发动民众投工投力;创新思路,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积极申请,持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不断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附件:1.离石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
2.离石区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基本情况
咨询电话:区自然资源局 0358-8224002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