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祁县至离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离石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信义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祁县至离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离石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26

(此件公开发布)

祁县至离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离石段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区人民政府决定,拟征收信义镇所辖十个村土地106.9642公顷,并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信义镇。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信义镇信义村、永红村、严村、王村、德岗村、小神头村、归化村、崖窑湾村、康家岭村、新山湾村村民委员会。

三、权属状况:集体土地。

四、征收面积范围:信义镇信义村、永红村、严村、王村、德岗村、小神头村、归化村、崖窑湾村、康家岭村、新山湾村部分集体土地(以勘界报告为准)。

五、土地调查现状: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06.9642公顷,其中:农用地105.4958公顷(耕地54.9151公顷),建设用地0.785公顷,未利用地0.6834公顷,部分土地为集体所有,剩余土地已承包到户。

六、征收目的:此次征收土地拟用于祁县至离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离石段)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七、补偿标准金额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文件,离石区东川区征收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1984/亩,未利用地49587.2/亩(信义镇德岗村、归化村、王村、小神头村、新山湾村(马寨村)、信义村、严村、永红村)。其中:农用地按照1.0倍补偿标准进行征用,标准为61984/亩;基本农田按照1.2倍补偿标准进行征用,标准为74380.8/亩;建设用地按照1.0倍补偿标准进行征用,标准为61984/亩;未利用地按照0.8倍补偿标准进行征用,标准为49587.2/亩。离石区东山区征收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25431/亩,未利用地20344.8/亩(信义镇康家岭村、崖窑湾村、新山湾村)。其中:农用地按照1.0倍补偿标准进行征用,标准为25431/亩;基本农田按照1.2倍补偿标准进行征用,标准为30517.2/亩;建设用地按照1.0倍补偿标准进行征用,标准为25431/亩;未利用地按照0.8倍补偿标准进行征用,标准为20344.8/亩。

八、补偿费支付方式:建设单位支付信义镇政府后,由信义镇政府和村集体实施。

九、补偿费支付对象被征地村集体及被征地农户。

十、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十一、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祁县至离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离石段)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咨询电话:区自然资源局 0358-822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