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吕梁市离石区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
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根据省商务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商务领域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商消费〔2025〕12号)和市商务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吕商务〔2025〕6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扩大消费,激发消费活力,挖掘消费潜力,现就我区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补贴领域
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面向汽车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3C(手机、平板、智能手表、学习机)产品购新补贴、家装厨卫“焕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五方面消费活动开展补贴。
二、实施期限
各领域补贴实施期限按照《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商务领域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商消费〔2025〕1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补贴范围:12类国家补贴产品:1.冰箱(含冰柜、冰吧),2.洗衣机(含烘干机),3.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4.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新风),5.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不包括组装机),6.热水器(含壁挂炉),7.家用灶具(含集成灶),8.吸油烟机,9.微波炉,10.净水器,11.洗碗机(消毒柜),12.电饭煲。
30类省内扩充补贴产品:1.蒸烤机,2.电烤箱,3.电压力锅,4.空气炸锅,5.电饼铛,6.破壁机,7.豆浆机,8.榨汁机,9.绞肉机,10.咖啡机,11.电磁炉,12.取暖器,13.空气能采暖机,14.电风扇,15.空调扇,16.空气净化器,17.加湿器,18.衣物熨烫机,19.衣物护理机,20.软水机,21.茶吧机,22.管线机,23.电水壶,24.吸尘器,25.洗地机,26.扫地机器人,27.擦玻璃机器人,28.吹风机,29.剃须刀,30.垃圾处理器。
补贴标准:本次活动不以交旧为前提,对收货地址在山西省内的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的20%给予补贴;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的15%给予补贴;上述产品未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可按照15%标准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二)家装厨卫“焕新”活动
补贴范围:家装类以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等为主。补贴品类具体为:1.瓷砖,2.地板,3.石材,4.壁纸、壁布,5.涂料,6.门(含门套),7.门锁(含智能门锁),8.窗(含窗套),9.吊顶,10.开关(含智能开关),11.浴室柜(含配套镜子、五金件、面盆等),12.浴缸,13.淋浴房,14.花洒,15.龙头,16.马桶(含智能马桶),17.蹲便器,18.卫生间浴霸(含集成浴霸),19.橱柜,20.沙发,21.茶几,22.餐桌,23.餐椅,24.餐边柜,25.床,26.床垫,27.榻榻米,28.床头柜,29.衣柜,30.书柜,31.电视柜,32.鞋柜,33.阳台柜,34.书桌,35.椅子,36.晾衣架(含智能晾衣架),37.斗柜、边柜,38.窗帘(含配套窗帘盒、窗帘杆等配件),39.智能门铃,40.灯具(含智能灯具)。
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包括在省内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侨居民)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符合补贴范围类型的产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享受立减,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享受20%立减。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购买以上40类产品可享受最多5次15%的支付立减优惠和最多5次20%的支付立减优惠,单次支付交易不限品类、数量、优惠金额等,每人累计最高补贴18000元。2024年已享受家装“焕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三)3C产品购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学习机4类数码产品(单价销售价格不超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最终销售价格(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四)电动自行车补贴
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一次性600元补贴。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五)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2025年1月1日起,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我区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持有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报废更新4类证明”),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消费者;报废的旧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新购置汽车应为初次注册登记车辆,并在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期间,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更新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的,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吕梁市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有关要求。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2025年1月1日起,个人消费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省内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我区购买、省内上户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1.5万元或1.3万元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在2025年1月1日至1月7日期间,完成旧车过户和新车注册登记的,按吕梁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执行。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持有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和二手车交易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置换更新4类证明”),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省内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转出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消费者;新购置汽车应为初次注册登记车辆,并在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期间,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做好汽车置换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置换更新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的,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交易的二手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吕梁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有关要求。
四、参与活动主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销售主体需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具备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补贴产品需具有统一的国标商品编码、SN码、IMEI码、能效标识及进货发票等。
(二)管理运营规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自愿参与并进行垫资,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三)准确上传信息。按核销和审计工作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包括确认书(收货地址)、销售发票(发票在备注栏填写产品对应名称、型号)、POS签购单、商品外包装照片(S/N码及IMEI码)、现场激活照片需带水印(手机、平板要求现场拆封激活,与外包装条码共同拍照;手表手环要求现场拆封拍照)、自提照片(带水印)等资料。各参与商户要自觉做好商品交易台账和商品出入库台账记录,作为商品交易的佐证资料备查。
(四)鼓励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公示价格,活动期间保持价格稳定,接受消费者监督。参与以旧换新补贴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前3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置。
五、申报材料
(一)离石区2025年商务领域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
(二)承诺书(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填报附件4)。
(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四)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个体工商户查询“工商网”信息截图)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和销售主体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
(五)完税证明或不欠税证明。
(六)风险防范方案。(包括对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管控措施,退换货承诺政策,客服投诉处置措施,售后服务政策等。)
(七)门店彩色图片(门头、店内)。
(八)一照多店经营主体填报附件3(企业直营门店)。
(九)3C产品销售主体提供品牌授权书及在售品牌的采购发票。
六、申报须知
参与申报的销售主体,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并将PDF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回区工科局。电话:0358-8222549,地址:区委大院2号楼208室。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离石区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统筹组织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工作专班组长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工科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工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市场局、区审计局、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组成。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科局,具体落实工作专班决策部署。
(二)加大政策宣传。区直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渠道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区工科局要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区委宣传部要做好活动期间的新闻报道、社会宣传的组织实施,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信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资金管理。区财政局要统筹保障区级工作专班政策宣传、培训督导、审核核查、调查审计等工作经费。审计部门要积极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围绕“人、货、钱、票”过程开展跟踪审计问效,坚决防止套补骗补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营造良好环境。区市场局要及时跟进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肃查处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低质产品等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责任单位要营造良好政策实施环境,优化补贴流程,做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引导消费者做好必要的产品信息采集等工作。对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附件:1.离石区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
2.承诺书
3.离石区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一照多店经营主体信息表
4.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
附件1
离石区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
经营地址 | |||
经营范围 | |||
申报类别 | |||
2024年企业销售额 |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企业结算账户、账号 |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号: 开户行名称: | ||
企业承诺 | 我单位按照离石区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未能按照要求准时上传信息,造成的资金无法补贴,自行承担。
(企业公章) 2025年 月 日 |
附件2
承诺书
本单位申请参加离石区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如因提供的材料虚假或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无法获得补贴资金招致损失等各类情形)。
二、严格遵守活动要求,严格审核消费者的参与资格,规范补贴政策适用范围,杜绝各种套利行为,对参与活动的销售环节的真实性负责。若本单位未落实前述要求,将承担由此导致的资金损失。本单位同意,本条所述相关套利行为的认定以服务机构系统记录和判定规则为准。若服务机构发现有异常交易,本单位同意全力配合查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三、诚信经营,不得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先涨价后折扣等手段欺骗消费者。因本单位提供的服务及产品问题或企业参与政策门店未根据要求实施政策而引发的客户退换货、投诉和争议等,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妥善安抚并依法赔偿消费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积极配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服务机构开展离石区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工作。无法配合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的,视为自愿放弃参与资格。如未能准时上传信息,造成的资金无法补贴,自动放弃补贴资金。五、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媒体以及消费者的监督,配合做好离石区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资金审计。针对自查及主管部门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本单位知晓并同意,如违反以上任何承诺,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有权随时取消本单位所有门店参与政策的资格,并丧失后续参与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资格,且本单位同意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可进一步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一或同时采取以下全部措施,追究本单位相关违约责任:
(1)要求本单位全额退还经政策实施部门和服务机构认定的违约行为所涉补贴政策资金;
(2)要求本单位赔偿违约行为所导致的一切损失;
(3)政策实施部门有权会同相关部门将本单位依法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
特此承诺。
本承诺书自落款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3
离石区2025年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一照多店经营主体信息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门店名称 | 门店地址 | 申报类别 | 上年度销售额 (万元) | 联系人 | 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附件4
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
我单位作为销售企业/门店,自愿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经批准后,承担相应的换新、旧车代回收等任务,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单位依法合规设立,具备相应销售资质。
2.销售的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3.保证销售的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价格,不高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前1个月内本单位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向社会公开承诺,不搞先涨价再补贴,接受消费者监督。
4.加强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5.按照公允原则回收消费者交售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保证价格公平、不操纵市场,不串通压价。妥善临时性保管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收回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不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储存。及时交回收企业清运,做到“一日一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期间,杜绝发生火灾事故。
6.保证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收回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未经我单位流入二手市场、改装黑作坊和骗补。保证将回收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交由具备资质的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进行专业处置,不非法拆解处理。
7.接受有关监督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牵头部门的工作指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本企业/门店愿意无条件承担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承诺企业/门店(盖章)
2025年 月 日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咨询电话:离石区工信和科技局 0358-822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