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刻制使用同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晋司发〔20252)及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刻制使用同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启用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枚。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略)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区司法局 0358-8238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