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刻制使用同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晋司发〔2025〕2号)及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刻制使用同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启用“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一枚。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略)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区司法局 0358-8238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