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挖乱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吕梁市离石区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挖乱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挖乱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坚决打击矿产资源私挖乱采行为,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深挖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按照省纪委“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要求和《全市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挖乱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决策部署,聚焦矿产资源私挖乱采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打击查处力度,深化整治整改,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挖乱采行为,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深挖矿产资源私挖乱采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二、组织机构
成立吕梁市离石区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挖乱采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全面负责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挖乱采专项整治组织领导。
副组长: 王 强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志军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 冯文平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彩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 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杏平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克勤 区水利局局长
陈 楠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振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薛永明 区能源局局长
张新平 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常务副局长
梁 涛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局长
成晓龙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经理
王旭辉 区自然资源局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李志军兼任,负责统筹打击矿产资源私挖乱采行为,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督办,组织开展区级综合检查。
三、整治重点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分管领域)矿产资源开采秩序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违法问题集中、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的区域,全面排查无证勘查开采、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开采、超出批准矿区范围开采、借各类工程名义非法开采、利用各类场所作为掩护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情形,坚决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四、工作安排
区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挖乱采专项整治工作自该工作方案印发之日开始至2026年12月底结束。
(一)自查自改
各乡镇(街道)要扛起属地管理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压实监管责任,强力推进查处整改,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加大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力度,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加强巡查力度,对重点区域、偏远山区、交界地带等区域重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综合研判问题线索,特别是对矿产资源私挖乱采行为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从严从快查处整改到位,形成强力震慑。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对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工作成效进行实地检验,对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问题,督促基层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于每周五上午向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回头看
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对近年来开展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中查处、关闭的盗采点进行实地核查,严防死灰复燃。
(三)聚焦重点
1.将历史关闭矿井附近新建和原有的洗煤厂养殖厂做为重点监察对象,严防进入历史关闭矿井巷道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
2.以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土地整理和各种工程名义等多形式新型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3.涉及全区范围内社会关注、上级转办、舆情反映的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问题线索。
(四)强化宣传力度
1.多维度普法活动。通过举办普法宣传活动,如“送训下乡”、“送法入企”,面向矿业职工及周边群众深入宣传新《矿产资源法》。活动可以包括播放宣传片、知识问答、趣味游戏等形式,增强参与者的法律意识。
2.政策解读和培训。组织专题讲座和培训班,对新《矿产资源法》进行详细解读,特别是对矿业用地、矿区生态修复等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通过系统培训,帮助相关人员全面理解法律条文,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3.媒体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发布新《矿产资源法》的相关信息和解读文章,提高公众对新法的认知度。可以通过制作专题节目、发布政策解读文章等方式,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4.案例分析。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新《矿产资源法》在实际中的应用,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可以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展示法律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应用。
5.政策执行监督。加强对新《矿产资源法》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通过监督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五)督导检查
工作专班派出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从即日开始至2026年12月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问题隐患突出的乡镇(街道),指导解决深层次、系统性、根本性问题隐患,特别是事故灾害易发部位、环节等方面。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对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指出的问题隐患和举报线索,建立台账,开展核实处置,确保问题线索按时整改到位。
各乡镇(街道)每周五上午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排查整改情况,于2025年12月底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2026年12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打击矿产资源私挖乱采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总结前期工作成果,坚持标准不降低、要求不放松、力度不衰减,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力推进查处整改,对重大案件要分析研判,深挖矿产资源私挖乱采背后的各类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坚决遏制各类矿产资源私挖乱采行为,确保抓出明显成效。
(二)严格依法办案,杜绝腐败问题滋生。要重视网络舆情、群众举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严禁向第三方泄露举报人信息,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要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结合案件查办工作,同步排查是否存在有案不查、大案小查、小过重罚等问题,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查矿产资源私挖乱采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三)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自然资源、能源、水利、交通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电力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及时移送问题线索,不断推动落实部门共同责任,健全完善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构建对矿产资源私挖乱采行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监管合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矿产资源私挖乱采行为。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严厉打击矿产资源私挖乱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咨询电话:区自然资源局 0358-822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