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作专项资金运行补贴方案(2025-2030年)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作专项资金运行补贴方案(2025-2030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作专项资金运行补贴方案(2025-2030年)
离石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作专项资金运行补贴政策执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吕梁市区及周边区域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气源保障工作方案延续执行的通知》(吕政办函〔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运行补贴标准
每年采暖季(10月25日-次年3月31日)抽采气企业以1.30元/立方米的价格为供气企业提供气源,管道公司原则上按不高于0.05元/立方米的标准收取管输费,供气企业负责气源地到门站的管输费用和配气运营费用,终端以1.00元/立方米的标准向清洁取暖“煤改气”用户收费,财政部门按实际充气量以0.6元/立方米的标准补贴供气企业,暂定补贴五年。涉及区政府的机关、事业单位、村委、学校、敬老院等如确需补贴,各用气单位提出申请后,由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二、资金拨付
区财政收到上级补贴资金后,及时拨付资金到供气企业。
三、其他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作各项考核指标。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作专项资金运行补贴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咨询电话:区住建局 0358--822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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