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
为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规范节地生态安葬行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进安葬用地循环利用,根据《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殡葬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民发〔2024〕17号)、《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逝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家属可自愿申请领取奖励资金:
(一)具有离石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驻离石军(警)部队的现役军人。
(三)就读离石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非离石户籍学生。
(四)与在离石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且在离石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葬式葬法
本办法所称的节地生态安葬是指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在定点服务单位或其他统一规划区域内,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采用骨灰撒散、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或不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骨灰撒散:在指定区域内将骨灰进行撒散。
(二)树葬:在公墓树葬区,将骨灰埋在树下的葬式。
(三)花葬:在公墓花葬区,将骨灰埋入花坛土下的葬式。
三、奖励标准
对采取树葬、花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的,免二年墓地管理费;对于骨灰撒散,每例奖励逝者家庭1000元,并享受五项基本殡葬服务减免政策,即: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含抬尸、消毒)、3天以内遗体存放费(含冷藏)、普通火化炉遗体火化费、1年期骨灰寄存费、价值200元骨灰盒1个。
四、办理流程
(一)葬式申请方式
采取骨灰撒散、树葬、花葬等处置骨灰的,由申请人向区殡葬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一般应为逝者直系亲属或者有权处理逝者骨灰的权利人。
(二)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和有效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与逝者的关系证明。
2.逝者身份证(户口已注销的,提供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大中专院校学生证及复印件,军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及复印件,在离石务工的外来人员应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金一年以上的缴费清单及复印件、居住证明。证件遗失或损毁的,需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殡仪馆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逝者安葬形式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三)奖励申请流程
遗体火化并进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可向区殡葬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五、经费保障
本办法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局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 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咨询电话:区民政局 0358--8222123
晋公网安备 1411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