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公共服务质量,更好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按照省、市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吕梁市离石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
乡村振兴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认真落实山西省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乡村振兴局、邮政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晋民发〔2023〕45号)和吕梁市民政局《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办法》(吕民函〔2023〕88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地名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著名行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坚持需求导向。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组织人民群众参与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文化保护挖掘工作,不断满足群众需求。
(三)坚持因地制宜。要根据乡村地区的不同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合理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分类施策、体现特色,不搞齐步走、“一刀切”,努力打造符合当地实际、特色鲜明、务实有效的地名管理服务模式。
二、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地名上图入库、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织密乡村地名网,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
1.加大乡村地名命名力度。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主导、部门协作、民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符合乡村特点的地名管理制度、规范和程序。排查和解决有地无名、多地重名、地名不规范等问题,加大乡村道路街巷、乡村文旅设施和寄递物流点之类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农业产业、公共服务设施、山水林田湖草等名称的命名、更名力度,按规定进行备案、公告,全面提升乡村地名精细度和规范化程度,有效服务乡村治理精细化、网格化需要。
2.强化门牌号码的编制。根据各村庄、社区住户的分布特点,采取不同形式开展门牌编码工作。在编码方式上,对年代久远、居民分散的村,可采取划片编号方式;对规划较好,居民均匀分布在道路两侧的村,则可采取常规方式编码。组织形式上,民政局将编码规则分发给乡镇(街道)、村(社区),由乡镇(街道)、村(社区)自行组织门牌编码,制作统一标准门牌。
3.多起新时代乡村好地名。推广建设乡村地名命名采词库,提高新生乡村地名文化内涵。在命名更名过程中,要充分结合当地文旅发展规划,充分尊重当地居民意愿,坚持地名的稳定性原则,以“不变”为主,不能为“变”而变,整体规划、通盘考虑,打造融乡土气、时代感、文化性于一体的现代乡村地名景观。要强化地名方案对命名更名、地名文化保护等事项的引导约束作用,在确需命名、更名时要考虑当地历史人文地理特征,坚决杜绝“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的产生,坚决防止未经认真研究和征求意见随意命名、更名的现象,用新时代的乡村好地名展示和提振美丽乡村精气神。
(二)加强地名标志设置与维护,增强城乡公共服务均衡性
1.推进乡村地名标志设置与维护。依据标准地名编制标准地址,规范制作和设置村牌、街路巷牌、楼门(户)牌等标志。对歪斜、毁损、移位、缺失、指示错误、被遮挡或不易看清的地名标志及时进行补充、维护、更新,并建立地名标志巡检制度。
2.打造乡村特色地名标志。要加强信息技术、数字技术运用推广将地名标志与便民服务相结合的“智慧门牌”,丰富地名标志功能作用;要结合当地文化及地理特征,打造充满地名文化元素的文化旅游地名标志。在工作中,要注意保持地名标志的基本形式,防止出现五花八门的地名标志。
(三)深化地名信息服务,助力数字乡村大发展
1.推进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采用应收尽收、常态更新、规范上图的方式,将乡村地区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道路街巷、文化旅游、寄递物流、交通水利、公共服务、农业产业等地名信息纳入国家地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积极发动群众将村级邮政综合服务站、农家乐、采摘园等兴趣点上传到图,提高图上地名感知度和活跃度。
2.推动乡村标准地名规范使用。加强乡村标准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在各类标志标识、涉农法律文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公文证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规范使用乡村标准地名信息。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6年3月-2026年4月)。区政府进行安排部署,并由区民政局对各乡镇(街道)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制定本级“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方案,完成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第二阶段:扎实开展,分步推进(2026年5月-2026年12月)。一是完成摸底排查任务。2026年5月到2026年6月,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内街路巷未命名、兴趣点(文旅景点、公共服务设施、特色产业点等)进行摸底排查,形成村(社区)地名名录;二是完成命名更名任务。2026年7月到2026年8月,各村(社区)完成全部道路的命名、更名,区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结合乡村旅游、研学考察、民俗体验、现代农业观光、田园综合体建设进行指导,命名工作后各村(社区)向各乡镇(街道)申请;三是在2026年9月底前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后,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申请书、有关表格等资料提交区民政局。区民政局进行汇总,组织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文旅、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核后向区人民政府申请批准。2026年12月底前由区民政局将各类地名信息录入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
(三)第三阶段:建立机制,逐年深化(2026年-2035年)。2026年,各乡镇(街道)完成行政村的乡村地名建设,重点推进乡级以上政府驻地村,有文旅资源、特色产业、工业园区或农村电商的村。2027年-2035年逐年加大投入,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分阶段地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楼门(户)牌等标志;形成完善的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和采集维护的工作管理机制;科学编制地名方案,推广标准地名地址;完善乡村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地名赋能乡村振兴,成为宣传推广乡村文旅和特色产业的有效助力,最终实现乡村地名公共服务的全面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将行动有关情况作为地名工作重大事项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在工作统筹中优先安排,在资源配置、工作经费上重点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找准各相关部门在行动中的职责定位,积极构建民政牵头、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紧密依靠基层和群众力量开展工作,推动行动走深走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地名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地名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及时总结推广行动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强化典型引领,广泛宣传“乡村著名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凝聚社会共识,不断提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强化调度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将“乡村著名行动”开展情况压实主体责任,大胆创新,统筹推进。区民政局对乡村著名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行动成效,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各乡镇(街道)要定期梳理工作进展及成效,将工作总结报送区民政局。
附件:1.街路巷命名(更名)程序
2.吕梁市离石区街路巷命名(更名)申报表
3.村(社区)街路巷命名(更名)申请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咨询电话:区民政局 0358--82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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