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

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我区环卫企业管理水平,推动环境卫生工作精细化、标准化,现将《吕梁市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7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提升吕梁市离石区环境卫生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按照市政府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领导组相关要求聚焦环卫企业作业过程监管和评价两大环节,遵循“管干分离、分级负责、按效付费”的原则,构建“日常巡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闭环、考核评价全量化、结果运用全挂钩”的全流程监管体系,保障环卫企业健康运行,推动环卫企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保障市区环境卫生。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区住建局:一是承担辖区环卫监管的统筹协调职责;二是协调解决辖区环卫监管中的重大问题;三是配合市级部门开展抽查检查和年度综合评定。

区环卫中心:一是按行业规范督促指导辖区环卫企业落实作业标准和规范;二是牵头组织相关单位,针对环卫企业的服务项目进行日常检查并考评;三是受理群众投诉,督办环卫服务企业。

乡镇(街道):一是各乡镇(街道)配合区环卫中心开展日常监督、考评工作;二是组织乡镇(街道)社区党员、干部、网格员开展日常检查客观打分;三是收集反馈群众意见建议,公示投诉举报电话,搭建线上评价平台,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协助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定期开展民意问卷调查,满意度结果纳入考核权重。

财政局:负责服务费审核拨付

人社局:负责督查环卫工人工资专户、社保缴纳、规范用工

生态环境局:负责扬尘污染、污水排放、垃圾处置等环保监管

区社工部、区信访局:负责群众信访投诉及涉环卫企业工单转办及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二、监管方式

网格日常检查街道(乡镇)牵头,社区党员干部、网格员实施重点内容区域检查,建立问题台账,拍照留证。

月度汇总评价环卫中心实施,频次为每月一次。评价内容作业质量、制度建设、人员管理、设备车辆管理、安全生产与环保、群众满意度及投诉处置。

随机抽查环卫中心牵头,联镇(街道)及其他相关人员实施,频次为每周不少于一次。重点内容明察暗访相结合,早晚高峰、节假日重点督查。

智慧环卫监管由环卫中心及乡镇(街道)实施,运用智慧系统实时监管监管内容GPS轨迹、视频抽查、电子打卡,核查出勤和作业频次。

专项督查由市区两级环卫主管部门联合实施,按需组织督查内容:针对重大节庆、重大保障、攻坚行动、极端天气等特殊时期开展专项督查

三、监管内容

(一)作业范围内服务项目的质量

作业范围吕梁市离石区11个乡镇(街道)全域公共服务范围。

服务项目:生活垃圾清运、区域内清扫保洁、市区主城区扫雪清雪、重点区域重点活动保障及其他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工作。

(二)企业主体责任

1.制度建设方面

1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

2是否制定各工种、各岗位的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3是否建立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

4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5是否建立设备车辆维护保养制度;

6是否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和回访制度;

7各项制度是否上墙公示并组织员工学习落实。

2.人员监管方面

1一线在岗人数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2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工资专户运行情况,工资是否按时足额发放;

4社保缴纳是否全覆盖;

5高温补贴、加班补贴是否落实;

6年度体检是否按期组织。

3.设备监管方面

1作业车辆实际保有量是否达标;

2新能源车辆配比是否达到要求;

3车辆是否按规定定期维保;

4扬尘冲洗设备是否完好可用。

4.作业标准监管方面

1道路分级清扫保洁是否按频次执行;

2垃圾是否日产日清;

3垃圾桶是否存在满溢未清理;

4视野范围白色垃圾是否及时清理;

5是否按分类标准收集。

5.安全环保监管方面

1作业人员是否穿戴必要安全防护装备;

2是否存在污水直排、垃圾乱倾倒、扬尘污染等问题;

3危险废物是否规范处置。

6.投诉处置监管方面

112345工单是否限时响应和办结;

2媒体曝光问题是否及时处置;

3群众信访投诉是否有效解决;

4)信访投诉处理完成后是否进行回访。

7.落实问题整改闭环机制

建立“发现—交办—整改—复核—销号”五步闭环流程:

1企业自巡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当场开具问题交办单;

2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3企业按期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4监管人员现场复核确认;

5复核通过予以销号,未通过继续督办。

四、赋分权重及赋分办法

(一)实施月度考核评价赋分权重

考评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各项权重如下:

 序号

考评项目

说明

   1

制度建设

 5

  内部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培训制度、安全制度等

   2

作业质量

55

  道路清扫、垃圾收运、垃圾站运维、杂草杂物清理

   3

人员管理

15

  在岗人数、工资社保、岗前培训、仪容着装

   4

设备车辆管理

10

  保有量、出勤率、维保、扬尘冲洗

   5

安全生产与环保

 8

  作业安全、污水垃圾处置、扬尘管控

   6

群众满意度与投诉处置

 7

  12345工单、民意调查、媒体舆情

(二)赋分办法

环境卫生质量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应急保障、其他环卫设施保洁四项内容分别按100分进行考核后,按照清扫保洁45%、生活垃圾收集清运35%、应急保障10%、其他环卫设施附着小广告清除量化10%的比例折算为百分制的最终得分。

赋分计算公式

1.作业质量得分(满分55

计算公式:

作业质量得分=(A×45%+B×35%+C×10%+D×10%)×55%其中:

A=清扫保洁考核得分(满分100

B=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考核得分(满分100

C=应急保障考核得分(满分100

D=其他环卫设施附着小广告清除考核得分(满分100

2.月度考核总分计算公式

月度考核总分=制度建设得分+作业质量得分+人员管理得分+设备车辆管理得分+安全生产与环保得分+群众满意度与投诉处置得分

五、考核标准

)清扫保洁考核标准(100分)

1.机械洗扫、人工清扫、保洁

1一、二级路段未普扫(5-7时早扫)一街次扣1分,漏扫一处扣0.1分。

2)清扫保洁质量: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达不到下表要求的,每一项次不合格,扣0.1分。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

保洁

等级

果皮(片/1000㎡)

纸屑塑料

(/1000)

烟蒂(个/1000㎡)

痰迹

(处/1000㎡)

积水

(处/1000㎡)

其他

(处/1000㎡)

机动车道两件相邻垃圾距离(m

非机动车道两件相邻垃圾距离(m

滞留时间

(分)

一级

 ≤6

  ≤6

6

6

100

80

20

二级

 ≤8

  ≤8

10

10

1

4

80

>60

30

三级

 ≤10

  ≤12

12

12

3

8

50

40

50

四级

 ≤12

  ≤14

17

17

4

10

50

30

90

3清扫作业时,检查发现将扫街渣土扫入下水口、绿地隔离带的,一次扣0.1分。

4)清扫作业时,检查发现焚烧清扫产生的树枝、落叶等污物,一次扣0.1分。

5)保洁期间,检查发现树坑有杂物的,一处扣0.05分。

6)保洁期间,检查发现下水口不净的,一处扣0.1分。

7)保洁期间,检查发现有乱丢乱堆现象的,一处扣0.1分。

8)保洁期间,视野内检查发现路面、便道、墙根不净,有积水、污泥、纸屑、积尘、粪便、砖头石块等杂物,一处扣0.01分。

9)保洁期间,检查发现隔离设施不净的,一处扣1分。

10)保洁车车体不干净,有污物、灰垢、拖挂的,一次扣0.05分。

11保洁车辆未按规定地点,私自随意倾倒垃圾杂物的,一次扣0.1分。

12雨停后12小时内积水未清理的,一处扣0.1分。

13)雨停后24小时内污泥未清理的,一处扣0.1分。

14)降小雪时,雪停后24小时内除尽;中雪在雪停后48小时内除尽,重点街道24小时内运出,其它街道48小时内运出;大雪在雪停后72小时内除尽,重点街道24小时内运出,其它街道120小时内运出。雪停后未按时限完成清雪任务的,一街次扣0.1分(按指定地点倾倒)。

15)清雪中将积雪、积冰倒入花池的,一处扣0.1分。

16)辅道的清扫、保洁质量应与所连接的道路质量相同,桥栏杆应整洁,无乱贴乱画,否则对照相应条款扣除相应分值。

17)机扫车、洗扫车、雾炮车未按作业方案次数进行作业,每条街、路少一台次扣0.1分,以此类推。扫道车违规作业,出现扬尘现象,每发现一次扣0.1分。

18)洗扫作业后路面不见本色、每发现一街区或道路0.1分。

19)洗扫作业后明显积水,道路明显水痕流淌,每发现一街区或道路0.1分。

20)洗扫车直接向雨水口排放泥水,每发现一0.1分。

21)洗扫作业发现把泥沙冲到路沿石、人行道路面不做清洁处理的,每发现一街区或道路0.1

22)环卫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或更新,每个扣0.05分。车辆乱停乱放,每例扣0.05分。

23)作业人员擅自向责任区内单位收取劳务费用,每例扣1分。

24)交接班出现空档的,每例扣0.1分。

25)井篦子不干净,每次扣0.05分。

26)保障路线出现问题,一处扣0.1分。

27)所有交叉路口环卫作业互相延伸10米,未延伸路段发现一处扣0.1分。

28)保洁员文明作业,掌握气候特点,顺风扫时注意扬尘,不影响过往行人,遇到雨天积水清扫时,尽量注意不使泥浆飞溅过往行人。不得乱倒垃圾,发现一次扣0.1分。

29)护栏不干净,有污物、痰迹、尘土等,每发现一次扣0.01分。

2.果皮箱及灭烟柱方面

1)果皮箱擅自移位的,检查发现每个扣0.1分。

2)果皮箱满溢不及时清掏的,检查发现每个扣0.1分。

3)果皮箱箱体上的小广告未及时清除的,检查发现每个扣0.1分。

4)果皮箱周边不净的,检查发现每个扣0.1分。

5)果皮箱不锁的,检查发现每个扣0.05分。

6)果皮箱表面不净,有污物、痰迹,箱顶有尘土的,检查发现每项扣0.01分。

3.其它扣分项目

1)每周同一问题反复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扣1分。

2)上级检查线路保障较差的一次扣0.5分。

3)未能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的一次扣1分。

4)对于新闻媒体以及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受到限期整改处理的,两倍扣分;因严重脏乱差问题,受到限期整改处理的,两倍扣分。

)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考核标准(100分)

1.生活垃圾收集考核标准

1)垃圾收集容器标识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规范要求的,每桶扣0.1分。

2)垃圾桶体、盖损坏,胶轮损坏,轴损坏,不及时更换的,检查发现一处扣0.05分。

3)垃圾桶表面有污垢、垃圾,桶体上有小广告未及时清除的、不清洗的,检查发现一处扣0.05分。

4)垃圾收集容器摆放不整齐,每次扣0.05分;垃圾桶残缺、破损每个扣0.05分;垃圾桶外体不干净,每个扣0.05分。

5)收集点及周围5米内保持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检查发现一处扣0.05分。

6)定时定点、日产日清,不得堆积、滞留,检查发现一处扣0.05分。

7)做好各类生活垃圾日产量统计;有台账;未设台账的,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1分。

8)蚊、蝇孳生有季节,垃圾收集站(点)应定期清洗、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未喷洒消毒、灭蚊蝇剂的,扣0.1分。

2.生活垃圾清运考核标准

1)垃圾桶未按规定清运时间、清运路线、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将垃圾清运完毕,做到日产日清,并在清运后将垃圾桶摆放整齐,保持清洁美观,对垃圾桶满溢并未按要求落实的,每发现一处扣分0.1分。

2)垃圾车辆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牌号码完整,不得遮挡。转运须密闭运输,过程中应无遗漏、无撒漏、无渗滤液滴漏,无异味,检查发现一处未落实扣0.05分。

3)垃圾清运车辆装卸作业时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严格执行生活垃圾不落地制度。在居民住宅附近的垃圾站装运垃圾时,应尽量避开早晨、中午时间,作业时注意减少噪声,检查发现一次扣0.2分。

4)垃圾必须运到指定地点倾倒,服从管理人员指挥,严格按照垃圾处理技术规范要求作业。清洁后车厢内不得有残留,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发现一次扣0.1分。

5)垃圾运输车辆生活垃圾分类及其它应有标志不全、颜色标识不符、不清晰的,发现一次扣0.2分。

6)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作业规范,爱护车辆设备,对不遵守作业规范、交通规则或故意损坏车辆设备的,每人次扣0.05分。

7)大件垃圾清理后,做到车走地净。清运后,未清理现场,收集点有垃圾或脏乱差的,每次扣0.1分。

8随意在主干道设置垃圾点、摆放垃圾收集设施的,每发现一0.1分。

)应急保障考核标准(100分)

1.无应急保障组织机构扣0.5分。

2.无应急保障预案扣0.5分,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扣0.1分。

3.应急响应不及时,每次扣0.1分。

4.重大社会活动或各种检查中未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环卫作业,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0.3分。

5.喷雾降尘作业未按规定作业频次作业的,每少一次扣0.1分。

6.在应急保障中受到政府、主管部门表彰、媒体宣传表扬的,每次加5分。

)其他环卫设施保洁考核标准(100分)

具体考核标准按照清扫保洁中关于果皮箱、灭烟柱、护栏保洁相关标准执行

)社会监督

1.加分项

1)重大政治活动、会议保障好,日常工作被省、吕梁市及区领导表扬、批示的,加5分。

2)召开经验交流、现场观摩、专项工作有创新的,加3分。

3)得到国家先进荣誉加10分,省级先进荣誉加8分,市级先进荣誉加5分,区级荣誉加3分。

4)上级检查线路保障优质的,一次加3分。

5)对于有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加3分。

6)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的,一次加3分。

2.扣分项

1)重大政治活动、会议保障不到位,日常工作被省、吕梁市及区领导批评、批示的,扣2分。

2)日常工作被主流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

3)日常检查问题未整改、市民反复举报等核实为服务企业责任的,每次(处)扣0.5分。

4)工作推进缓慢、标准低、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扣0.5分。

、考核结果运用

(一)按得分比例拨付

月度得分区间

服务费拨付比例

95分及以上

100%

85-94

95%

75-84

90%

65-74

85%

65分以下

按得分比例×80%拨付

(二)建立分级惩戒梯度

按照违规程度和频次,依次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层级

惩戒措施

适用情形

一级

提醒整改

首次轻微违规

二级

约谈警示

同类型问题反复出现

三级

通报批评

月度考核连续不达标

启动问责

重大事故年度考核不合格

退出机制

硬性退出条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请区委、区政府,作出终止服务措施

1.月度考核连续3次低于60

2.年度综合考核不及格(低于60分)

3.拖欠环卫工人工资超过2个月

4.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因企业原因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负面舆情

6.擅自转包、分包服务项目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意义,落实责任分工

各单位务必认清环卫监管对城市形象和民生福祉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相关单位要明确具体职责,将任务细化到岗、责任到人,要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二)组织学习方案,明确作业标准

各单位要立即组织管理及其他人员做好专题学习,务必吃透考核标准、扣分细则、奖惩条款。日常工作中,落实好网格化巡查,建立“问题发现—整改通知—复查销号”的闭环流程;监督作业企业严格按标准作业,杜绝“走过场”式管理。

(三)强化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各相关单位将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智慧系统实时监管等方式开展督查,每月进行评分,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直接挂钩;并视情节采取约谈、限期内整改直至清退。对问题整改不力或反复出现的情形,将启动问责机制,同时,通过投诉热线、线上评价平台等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倒逼服务质量提升。

(四)落实工作要求,确保执行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各相关单位须严格遵照本办法,全面构建监管机制。区环卫中心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与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月度考评、专项巡查及问题督办;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作为配合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管理责任,做到任务细化到岗、责任明确到人,确保监管流程无缝衔接、闭环运行。

二是强化以管促建导向,持续提升管理与服务质量。要将监管工作作为推动环卫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抓手,坚持“以管促建、以考促优”。针对日常监管和考核中暴露出的短板弱项,督促环卫企业深入剖析根源,从优化作业流程、加强人员培训等方面靶向施策、立行立改。同时,提升作业企业管理精细化水平,通过常态化的监管与考核,不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实现管理能力与服务质量的双提升。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2026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咨询电话:区环卫中心 0358--336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