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吕梁市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吕梁市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方案》(吕环治办〔2026〕1号)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助力城市“双品质”提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聚焦核心区、农村区域、重点区域三大板块,通过“清脏、治乱、提质、建制”,到2026年底,全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环境根基。
二、整治范围
(一)城区区域(核心功能区):聚焦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公共区域,涵盖公园绿地、过街天桥、公交站台、桥下涵洞等市政设施,以及住宅小区、沿街建筑、公共厕所、停车位、排水管网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微观空间。
(二)农村区域:延伸至通村公路、村组街巷、田间入户道路,覆盖连片农田、田埂地界、田间便道,以及农村河道、沟渠、塘坝沿岸。同时,将村庄公共区域(游园广场、公厕)、农户庭院、畜禽养殖场所及污水排放区纳入常态化治理。
(三)重点区域:紧盯高速出入口、交通枢纽、国省道及铁路沿线,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等交通场站,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场所,城乡结合部及县域乡际交界地带,“三川三山四湖”水系山体湖区、旅游景区及沿线,工矿企业厂区周边及施工工地等关键节点。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区环境全链条管理,实现城市品质整体跃阶
1.重塑市容市貌秩序。全面整治主次干道、校园、医院及农贸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与流动摊贩,实行“主干道严禁、次支路规范疏导”的分级管控,便民点位限时经营并严格落实“摊撤地净”。规范沿街门店经营,严禁占用公共空间。督促落实“门前六包”,餐饮摊点必须配备专用厨余垃圾桶与防油污垫,杜绝泔水直排与路面油污污染。(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城乡发展公司)
2.焕新市政公用设施。强化路灯、井盖、地砖、电子屏及标识标牌的日常维护与修复,以主干道为核心向周边小街小巷延伸,通过清理非法占道、修补坑洼路面,全面疏通城市交通“微循环”。(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3.净化建筑外立面。对主次干道及重点区域建筑物开展修缮提质,集中整治墙体脱落、污损、开裂及褪色问题,统一清洁翻新。同步开展“牛皮癣”清理,拆除违规及破损广告,规范门店招牌。全面排查户外广告与店招标牌的结构安全、电气线路及抗风防雷性能,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4.打造洁净安居小区。集中清理楼道、楼顶、消防通道及休闲区域的杂物与垃圾。完善环卫设施运维,督促物业常态化保洁。针对新建小区,督促建设单位规范现场管理,加大清运频次,从源头遏制乱堆乱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物管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区城乡发展公司〕
5.全面整治私搭乱建。依法拆除占用公共道路、绿化带、消防通道及小区内的违规棚亭、储物间、围栏圈占等。对沿街商铺违规外扩“门斗”、封闭公共走廊等行为限期整改,逾期强制拆除。拆违后同步完成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及绿化硬化恢复,形成管理闭环。〔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及执法分队、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6.根治空中“蜘蛛网”。严格落实线缆“入地、入管、贴墙、捆扎”标准,重点整治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各类空中缆线。严禁随意横跨与垂挂,同步整治私拉飞线充电问题,推进集中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工科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消防救援大队、地电离石分公司、市通管办、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
7.精细园林绿化管护。市级直管绿地由市级部门养护,属地乡镇(街道)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树木倒伏、绿地损毁及垃圾堆积等问题,配合做好补植补栽的环境保障。〔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区城乡发展公司〕
8.开展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动态清零各类垃圾,全面清扫清运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交站台及过街天桥的生活与飘散垃圾。规范农贸市场、餐饮街区及夜市的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对桥下空间、涵洞、城市天坑等卫生死角实行拉网式排查与台账销号管理。(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城乡发展公司)
9.系统治理生活污水。全面排查沿街商铺、住宅小区及背街小巷的污水排放,整治直排、混排、管网破损及堵塞外溢等问题。加强排水管网巡检,规范餐饮商户污水预处理设施运行,确保污水达标接入管网。(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10.提质公厕与文明养宠。强化公厕巡查监督,及时反馈并协调整改脏乱及设施损坏问题。加大背街小巷、绿化带、天桥及市场周边的巡查频次,劝导不文明养宠行为,增设提示标识与宠物粪便取用设施,流浪犬及违规养宠问题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11.集中清理“僵尸车”。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内外及闲置空地长期停放、锈迹斑斑、缺件报废及无牌的各类车辆与机械设备,通过公告催告、信息采集等方式通知车主自行移走。逾期未移走的,由城管与交警联合拖移至指定暂存场并依法处置,同步清洗修复停放点路面。(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离石分局、交警离石指导大队)
(二)强化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提质,实现美丽乡村长治久清
1.提升农村道路环境。全方位清理通村公路、村组街巷及田间道路的路面垃圾、尘土杂物与路肩杂草,针对性修补坑洼破损与沉降开裂路面,规整边坡环境,补齐残缺路沿与警示标识,全面提升道路整洁度与通行舒适度。〔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净化田间地头生态。全面清理连片农田、田埂地界及田间便道的秸秆、废旧地膜、农药化肥包装等废弃物,妥善处置遗留杂物,规整农用物资摆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区分局、各乡镇(街道)〕
3.清淤保洁河渠塘坝。清理农村河道、沟渠、塘坝及沿岸的水面漂浮物、水生杂草与积存垃圾,对淤积河段与堵塞沟渠进行清淤疏浚。同步整治岸坡环境,修护沿岸简易设施,持续净化水体生态。〔责任单位:区水利局、生态环境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提标村庄整体风貌。清理村内街巷、游园广场及河渠沟塘的柴草秸秆堆、煤灰堆、建材堆及渣土堆,整治乱搭乱建与乱圈乱占,处置残垣断壁与废弃建筑。清除违规广告牌(栏),规范各类线缆。整修破损路面,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公厕脏乱差,因地制宜开展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工科局、各乡镇(街道)、地电离石分公司、市通管办、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
5.规范农户庭院环境。动员群众清扫房前屋后与屋里屋外,规范庭院种养殖,防止杂草丛生。整齐摆放生活用品、生产工具与农用物资,常态化排查整治问题厕所,引导村民及时清理院内垃圾与污水,培养垃圾分类习惯,保持庭院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6.筑牢农村公卫防线。常态化开展村庄公共区域的环境消杀与病媒生物防控,重点整治不良卫生陋习,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全方位提升村居公共卫生质量。〔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7.深化农村垃圾治理。彻底清理积存的生活与建筑垃圾,落实专人常态化巡查防反弹。科学设置垃圾收集点,建立定时收运制度,完善收运处置体系。规范运输管理,严厉打击抛洒滴漏、非法倾倒及违规处置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区城乡发展公司〕
8.统筹生活污水治理。排查村庄周边、农户房前屋后及畜禽养殖场所周边的污水直排乱排问题,通过建设处理设施、铺设收集管网及生态化处理,实现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加快黑臭水体整治,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有序推进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各乡镇(街道)〕
(三)深化重点区域精细化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窗口形象
1.优化高速出入口环境。全面清理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及沿线可视范围的散落垃圾与废弃杂物,规整环境风貌。持续做好保洁养护,规范设施设置,优化绿化景观,提升高速出入口整体形象。〔责任单位:区整治办、所涉乡镇(街道)、区公路段、市公安局离石分局、高速运营管理单位、区城乡发展公司〕
2.提升交通枢纽形象。重点整治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等场站出入口及周边500米范围的卫生死角、暴露垃圾与乱贴乱画。规范共享单车与出租车停放,整治出店占道经营及违规户外广告,擦亮交通窗口。〔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各交通枢纽管理机构、所涉乡镇(街道)、区城乡发展公司〕
3.整治国省道铁路沿线。全面清理国省干道、铁路两侧可视范围的生活、建筑、工业及农业面源垃圾,重点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违规广告牌与“牛皮癣”。加强穿城路段、平交路口及铁路道口的扬尘治理与清扫保洁,依法查处抛洒滴漏与随意倾倒。〔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交通局、区公路段、区城乡发展公司、各铁路运营单位〕
4.清零城乡结合部盲区。彻底清除城乡结合部及县际、乡际交界区域的积存垃圾、裸露土方与大件垃圾,整治荒地撂荒与违规废品回收站。严厉打击跨区域非法倾倒建筑与工业固废,补齐设施短板,消除管理盲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各乡镇(街道)、区供销社、区城乡发展公司〕
5.守护“三川三山四湖”生态。以东川河、北川河、南川河,龙山、虎山、凤山,知春湖、如意湖、吉祥湖、莲花池为重点,全面清理河道、湖泊及岸线的漂浮垃圾、生活与建筑垃圾,清除山体周边杂物。严查非法围垦、采砂及向水体倾倒废弃物行为。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区城乡发展公司〕
6.规范公共服务场所环境。全面清扫党政机关、学校、医疗机构及养老机构内部院落、楼道走廊、室外场地及附属区域的积存垃圾与卫生死角,规整物品摆放。优化室内外环境秩序,完善保洁设施,常态化维护,营造整洁舒适环境。(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各公共服务场所主管单位)
7.提档旅游景区及周边。巡查、清扫、清运旅游景区及通往景区道路沿线的暴露垃圾。整治景区周边乱设摊点、车辆乱停乱放及违规广告牌,规范景区内餐饮购物场所经营管理。〔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所涉乡镇(街道)、区文旅集团、区城乡发展公司〕
8.整治工矿企业周边环境。集中清理化工、煤矿等企业厂区外围的积存工业固废、建筑与生活垃圾,整治乱排乱放、物料乱堆及扬尘污染。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厂界周边道路硬化、清扫保洁及车辆冲洗,严防“抛洒滴漏”。推进受污染区域生态修复,严查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区应急局、区工科局、区交通局、各乡镇(街道)、区城乡发展公司〕
9.开展建筑工地及建筑垃圾整治。严管建筑工地与垃圾,督促施工单位配齐安全设施,规范设置围挡、出入口及车辆冲洗设备,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及裸露地块抑尘管控。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备案核准与分类管理,强化运输全程监管,严查无证运输、抛洒滴漏及违规倾倒,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协调市级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审批局、区交通局、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6月26-2026年6月28日)
全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后,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夯实工作力量。同步开展宣传引导,营造全员参与、齐抓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6月29日-12月10日)
严格对照任务清单与问题台账,全面开展攻坚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思路,逐项整改各类突出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与销号式推进,及时梳理报送进展,推广有效经验,确保整治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6年12月11日-12月25日)
按照“乡街级自查、区级验收”模式,组建联合验收组,采取实地核查、现场核验等方式开展综合验收。重点核查任务完成质量、问题整改实效与环境面貌改善情况,对整改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2月26日-2027年3月20日)
针对验收发现的问题持续查漏补缺,全面巩固成果。系统总结经验,健全日常巡查、保洁管护、督导考核等长效制度。深化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常态化开展复查回访,严防问题反弹,推动城乡人居环境由集中整治向常态管护转变,实现环境治理规范化、长效化运行。
五、组织架构
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专班如下:
组 长:刘雁斌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副组长:刘继忠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吕 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王继军 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局长
张星海 区政府副区长
白 玉 区政府副区长
刘 乔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薛 军 区政府办主任
高凡杰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高振荣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何星洁 区民政局局长
陈利平 区财政局负责人
李志军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建飞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晋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白树平 区水利局局长
高恩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改玲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庆华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 楠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薛志韧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利亲 区能源局局长
陈绍瑞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新平 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常务副局长
梁 涛 市生态环境局离石分局局长
李彩虹 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海堂 区公路段段长
张 磊 区消防救援局局长
武 勇 区文旅集团董事长
穆生秀 区城乡发展公司总经理
孙海峰 区教体局督学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街道办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整治办),办公室设在区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主 任:高建飞(区住建局局长,区环卫中心负责人)
副主任:王荣贵(区环卫中心副主任)
杨 晋(区环卫中心副主任)
成 员:区环卫中心各责任单位包联人员
区整治办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各工作组、成员单位的任务衔接与信息互通;落实专班会议制度,有序推进各项整治任务落地;常态化跟踪督导整治工作进度,收集汇总各组进展,分析研判共性难点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整体情况。各相关单位由区环卫中心干部职工做好包联对接,全面负责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按时报送工作进展,做好信息汇总和评估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将整治任务作为重点民生工作抓实抓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定岗定责。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全面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压实属地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主体责任,成立工作机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区城乡发展公司作为作业单位,主动对接乡镇(街道),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区直部门做好行业指导与配合保障,形成“部门联动、乡镇主抓、公司作业”的工作格局。
(三)实行台账销号,确保有序推进。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各项任务按照市级方案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
(四)强化督查问效,严肃追责问责。区整治办联合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督查室,定期开展实地督导。对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影响全区进度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广泛宣传动员,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整治进展与成效,曝光反面典型。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环境管护,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治理氛围。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咨询电话:区环卫中心 0358--3366099
晋公网安备 1411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