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吕梁市离石区第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的通知


区直各相关单位:

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矸石生态回填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发〔20263)、《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矸石生态回填和修复治理工作的通知》(吕政函202613)及《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煤基固废生态回填及区域生态修复治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离政发202526文件精神,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区第批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豁免清单通知如下:

一、豁免事项

离石区固废生态治理(试点)项目,为全省煤基固废生态治理试点项目,为吕梁市重点项目。该项目由离石区政府主导实施,不改变治理后的土地用途,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历史文化保护区除外),实施完毕后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及植被恢复方案执行,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具体要求

(一)建设单位在建设中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物权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本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相关风貌保护要求。

(二)本豁免清单内容由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三)建设单位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应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建设,承担相应的法律和安全责任。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城市防洪安全、物业管理、城市管理、市政管理、文物保护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处理,在建设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应承担补偿、赔偿等法律责任。

(四)本豁免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7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吕梁市离石区第二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咨询电话:区行政审批局 0358--849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