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吴城镇上丰村征地

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吴城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吕梁市离石区吴城镇上丰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吴城镇上丰村征地

补偿安置方案

通过山西信达农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征收吴城镇上丰村土地进行了土地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低风险级。根据此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的情况,组织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了征收吴城镇上丰村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吴城镇。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上丰村。

三、权属状况:集体土地。

四、征收范围:上丰村集体土地(以勘界报告为准)

五、土地调查现状: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0300公顷,(林地0.0300公顷)地上无附着物,全部为集体所有。

六、征收目的:该项目拟用于吕梁市离石区薛公岭50MW风电场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七、补偿标准金额: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离石区东山区征收林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8.1465万元/公顷。

八、补偿费支付方式:建设单位支付镇政府后,由镇政府和村集体实施。

九、补偿费支付对象:上丰村村民委员会。

十、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十一、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离石区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离政办发〔2020〕78号)执行和离石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1次会议纪要文件执行

附件:离石区薛公岭50MW风电场项目界址点成果表

附件

离石区薛公岭50MW风电场项目界址点成果表

界 址 点 成 果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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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单位:吕梁市离石区上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薛公岭50MW风电场项目(F05号风机)

用地面积:0.0300公顷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3度分带

                         界  址  点  坐  标

序 号

点 号

坐 标

边 长

x(m)

y(m)

1

J33

4152178.509

37547296.665

3.86

2

J34

4152178.696

37547300.523

3.86

3

J35

4152177.392

37547304.159

3.86

4

J36

4152174.796

37547307.019

3.86

5

J37

4152171.304

37547308.668

3.86

6

J38

4152167.446

37547308.855

3.86

7

J39

4152163.810

37547307.551

3.86

8

J40

4152160.950

37547304.956

3.86

9

J41

4152159.301

37547301.463

3.86

10

J42

4152159.114

37547297.605

3.86

11

J43

4152160.417

37547293.969

3.86

12

J44

4152163.013

37547291.109

3.86

13

J45

4152166.506

37547289.460

3.86

14

J46

4152170.364

37547289.273

3.86

15

J47

4152174.000

37547290.576

3.86

16

J48

4152176.860

37547293.172

3.86

1

J33

4152178.509

37547296.665

 咨询电话:区自然资源局 822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