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李其明同志任免职务的
报 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关于提名李其明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离组干字〔2021〕80号)精神,经2021年12月24日区政府党组会议同意,提交2021年12月24日区政府七届八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提请
任命:
李其明同志任吕梁市离石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免去:
李其明同志的吕梁市离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报告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区长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
咨询电话:区政府办 8222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