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关于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离政发〔2022〕42号)、《中共吕梁市离石区委办公室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街道)执法权事项清单的通知》(离办发〔2022〕27号)、《关于做好进一步规范基层职责权限工作的通知》(离编办〔2021〕73号)文件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进一步明晰县乡职责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经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汇总,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区编办最终审核确认,共梳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共计171项(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凡纳入梳理清单的事项,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方便群众、酌情合理、实事求是、做好服务”的原则,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二、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对照梳理出的事项清单逐一明确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明晰责任边界。


附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

    附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3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0358-849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