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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3-58896 | |
发文字号:离政发〔2023〕1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4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04日 |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关于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的决定》(离政发〔2022〕42号)、《中共吕梁市离石区委办公室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乡镇(街道)执法权事项清单的通知》(离办发〔2022〕27号)、《关于做好进一步规范基层职责权限工作的通知》(离编办〔2021〕73号)等文件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进一步明晰县乡职责,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经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汇总,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区编办最终审核确认,共梳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共计171项(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凡纳入梳理清单的事项,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方便群众、酌情合理、实事求是、做好服务”的原则,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
二、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对照梳理出的事项清单逐一明确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明晰责任边界。
附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参考目录》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咨询电话: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0358-849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