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没收违法建筑物的决定


田家会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现对吕梁楼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上楼桥村集体土地3.576亩(建设用地3.4995亩、未利用地0.0765亩)修建的环保棚2384平方米予以没收。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45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离石区自然资源局    0358-822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