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乡村e镇项目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离石区乡村e镇项目的管理,按时完成我区离石乡村e镇项目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整体推进影响,按照按照《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晋商建〔202258号)文件和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202258号)《关于山西省乡村e镇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通知》(晋商建函〔2022376号)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承建离石区乡村e镇项目的企业。

(三)承办企业是指通过公开招投标确认,并报省市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备案的项目实施主体。

(四)离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本制度所称项目主管单位,由其牵头,市场、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负责本制度的落实。

二、项目管理内容

为确保项目开展进度和效果,依据项目管理的重点将项目管理分为进度管理、运行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一)进度管理。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阶段的进展程度和项目最终完成的期限所进行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对照承办企业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表,检查项目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如出现偏差,便要及时找出原因,责令承办企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对于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总体进度不达标的承办企业,及时下达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能整改取消承办资格。

(二)运行管理。运行管理是指为规范项目承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采取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定期走访承办企业,对企业的组织机制、人员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如存在问题,应责令承办企业及时整改。对于发生较大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承办企业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承办资格。承办单位需协助工信局填报离石区乡村e镇台账,及时更新项目进展。

(三)绩效管理。绩效管理是指为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而采取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对照乡村e镇评价指标体系及《离石区乡村e镇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测评承办企业的项目效果,对已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尽快安排项目核查验收、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对尚未完全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要求其加大力度,延期验收;对明显达不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无整改的可酌情取消其承办资格。

(四)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是指对项目承办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与制约。主管单位应与市场监管、农业部门等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参与示范项目的企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网售农副产品出现质量安全和过期商品等问题以及发生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严厉打击承办企业虚报、重复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一旦发现,即刻追回资金并在政府网站上通报批评或撤销承办资格;严格数据上报流程,承办企业应按时按质上报生产经营数据,对不配合开展统计工作或存在虚假上报等情况的进行批评公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三、项目管理原则

(一)节约原则。项目建设应秉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对可利用现有资源改造提升的项目原则上应优先利用原有资源改造。

(二)务实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务实原则,注重提升项目建设的实际效果,反对形式主义。

(三)高效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高效原则,注重沟通、及时反馈,在项目节点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 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蓄意骗取专项支持资金。

) 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如实填报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其他需填写的统计调查表。

) 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项目调度、督查、验收及绩效评估等工作。

) 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于出现的问题或好的意见建议,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十一) 建立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原则上项目承办单位每个月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详细报告项目进度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成效情况等。

十二) 项目承办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并按时申报验收。

四、附则

(一)本制度由离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