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共同配送运营机制及服务规范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发展乡村e镇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举措》(晋商建〔2022〕36号)、《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2022〕5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完善我区物流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离石区电商物流的现状和离石区杂粮名都乡村e镇快递物流服务中心业务开展情况,按照“站到站、站到点、点到户”的思路,进一步完善三级物流。
离石区杂粮名都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快递物流中转中心集中联合邮政、韵达、申通、中通、极兔、圆通等快递物流,整合各类资源,搞好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各物流服务站覆盖范围广、区级物流中转仓集散地的优势,本着“有偿、互惠、共赢”原则,引导企业间合作开展农村物流的业务,扩大农村物流配送业务,实现共同配送业务。
利用离石区杂粮名都乡村e镇快递物流中心作为物流的集散、分拨、配送、信息交换中心。每天快递、物流公司将各乡镇的快件包裹配送到该物流中转,然后由自动分拣设备将快件进行分拣,再根据乡镇统一把快递配送到镇级快递共配中心由镇级共配中心人员按照村级服务站进行分拣打包,再由物流共配车运送到各村的服务站,最后由服务站站长完成最后的分发,做好共同配送。
区级快递物流共配中心: 区级为营,整合物流快递资源利用区级快递物流共配中心,整合全区物流快递公司的乡镇快件到中心。通过自动化分拣设备按照各乡镇进行分拣,再由共配中心的物流车送到各镇级物流共配中心。区级快递物流共配中心主要是搭建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农村物流集散中枢,开通农村物流货运专线,承接快递及其它物流企业需开展的城乡农村物流业务。
乡村e镇范围内行政村设立物流收发点,利用收发点加强与快递、物流、及农村和农户的沟通交流,收集、整理、归纳、发布相关物流信息,构建城乡对接、农超对接的平台。在物流件下沉方面,区级物流中心分拣后按线路送到对应村级服务站,另外代收向外发送快递件,实现农村城市快速流通,集中、高效的物流体系。
服务保障及规范
一、基本要求
1.加强城市商贸物流设施规划布局,构建商贸物流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网点等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体系。
2.提高现代物流技术在城市共同配送各环节的应用,提高城市共同配送自动化、智能化。
3.城市共同配送相关企业自建信息平台应根据主管部门要求与城市共同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电子数据和物流信息共享。
4.城市共同配送相关企业应遵循国家及省相关信用管理要求。
5.城市公共配送相关企业在配送过程中充分考虑绿色物流、包装回收共用等要求。
二、配送组织形式
1.城市共同配送组织形式包括(不限于) :
a) 专业化第三方物流或供应商为多个商贸企业、社区门店等共同配送。
b) 连锁企业集中采购,利用其物流为所属门店和社会企业统一配送;
c)仓储集聚化发展,集中物资、集中配送。
d)集配送、零售和便民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物流配送终端建设和配送应用。
e)公共自助提货柜智能配送未端网点建设和配送应用。
2.农村物流网络应与城市配送网络衔接。
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1.离石区杂粮名都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参照商务部《城市共同配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规范》、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物流信息互联标准》相关要求建设。
2.离石区杂粮名都乡村e镇公共服务中心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应提供货运信息发布、车源信息管理、交易撮合、停车场管理、运输业务管理、智能调度、仓储管理、供应链等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与服务。
3.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应提供城市共同配送相关主体自建信息平台统一接入要求及接口规范。
四、服务保障
1.共同配送相关企业应与客户签订物流服务合同,符合相应的规定。
2.企业应接入离石区杂粮名都乡村e镇共同配送服务信息平台平台处理订单及配送过程 中所有的数据表单,订、发货信息。
3.企业应提供具体的配送实施和保障方案,以确保后期运作顺畅。
4.企业车辆宜配备相应的车载综合信息系统。
5.企业应采用统一的录入、传输、处理、输出等信息化数据交换格式。
6.企业应树立绿色物流理念,选用节能环保型设备,配送车辆宜选用新能源车辆。
7.企业应建立客户投诉响应机制。
五、业务流程
1.订单接收公共信息平台接受客户的订单需求,通过乡村e镇共同配送服务信息平台形成配送订单。
2.订单处理
企业接到配送订单后,完成订单处理、接货、验货入库、货物上架、库位管理、加工、分拣、备货、组配待发、出库等作业。
3.配送运输
企业根据配送订单,完成车辆调度、线路规划、装载计划、交接、装车、运输等作业。全程开启车载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车辆信息,及时上传。
4.送达服务
配送人员根据配送订单,准确及时完成送达作业。
六、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
共同配送企业人员应具备:
(1)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文明礼貌,诚信服务
(2)
作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专门的培训,特殊岗位人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应定期年检
(3)作业人员应熟悉相应作业流程、岗位标准和规范,并严格执行
(4)应具备良好的处理事件的能力
(5)宜统一着装,佩戴工牌
2.信息要求
信息要求具体包括:
(1)采用适宜的信息技术,满足客户对商贸物流信息服务的需求:
(2)及时提供物流信息查询,如单据、报表和相关的文件等:
(3)应具有相互协调,可追溯的信息管理机制:
(4)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共享及意外情况的反馈能力;
(5)建立和实行客户信息查询授权和审批制度,不应擅自泄露客户信息资料
3.响应时间要求
共同配送物流企业提供各种服务的效率指标,贯穿于服务提供的所有环节,包含以下要求:
(1)及时发车、出入库、准时到货;
(2)及时处理信息并反馈
4.订单完成质量
共同配送物流企业对订单执行质量的衡量指标,主要表现在以下:
(1)对客户订单按时配送,确保订单完成确保订单与库存货物无差异
(2)按地址送货,确保收货无误
5.货物完好程度
共同配送物流企业要确保在提供物流服务的过程中货物原有的质量不受损坏。
6.交货准确率
共同配送物流企业应确保实际送达的货品和订单要求的货品相一致,具体包括货品种类、型号、规 格准确及相应的数量正确。
7.误差处理
企业对信息或货品出现错误后的处理,如订单执行错误、运费核算错误、送货地址错误等,采取及 时妥善处理方式。
8.服务质量保证
(1)企业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开展仓储、配送等过程中的绩效管理。
(2)企业应提高物流服务人员素质、定期培训、优化服务人员团队。
(3)企业应建立安全考核制度,确保人、交通工具、货物安全。
(4)企业应建立防止企业机密泄露的机制与规范。
(5)及时处理客户的咨询服务、查询、投诉等事项。
9.车辆要求
(1)车辆标识应符合城市配送车辆标识相关要求。
(2)车辆应遵守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及禁行的相关规定。
(3)车辆在市区公共场所进行装卸搬运服务时,配送车辆应停靠在政府有关部门规划的停车泊位内,严格遵守交管等部门的具体规定,不应影响交通通行。
(4)配送车辆应配备卫星定位系统及相关技术设备设施,实现在途运输、中转点、分拨点、停靠等全程信息实时监控。
晋公网安备 1411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