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住院补偿
服务部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行政审批中心新农合窗口
审批程序:大厅窗口受理
申报材料:
1、病历复印件
2、入院诊断建议书
3、出院结算收据及复印件
4、出院证
5、费用总清单
6、患者农行卡及患者身份证复印在一起
7、患者身份证、户口薄、医疗证原件、复印件
8、出院后报销资料不超过3个月
9、提供转诊审批表(并加盖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专用章)
10、新生儿(指当年出生的)随父、随母报销的写作×××之子、
×××之女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区外就医者提供村委证明)
11、外伤患者需提供:(1)公示表村委盖公章、两个当事人证明
(2)目前居住详细地址及电话
12、患者自行要求转诊转院的实行同病同价补偿(即患者在二甲医院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费用的补偿按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单病种补偿标准执行,具体病种见附件1)。
承若期限:手续齐全立即受理
法律依据:根据离政办发[2014]40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