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
事项性质 |
办事依据 |
办理时限 |
办理程序 |
申报材料及办理条件 |
出版物和音响制品经营许可证审批 |
行政许可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3号第三十七条 |
|
1、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符合标准的受理,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 |
1、设立申请书 |
2、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和商务部第52号第七条) |
3个工作日 |
2、由工作人员审核提交材料,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勘查,(3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核时限) |
3、经营者身份证明和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 |
||
|
|
||||
|
|
3、由首席代表审核之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计入工作日) |
|
||
|
|
||||
|
|
4、办结(工作人员通知领证) |
|
||
|
|
|
|
|
|
离石区文化局——出版物和音响制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服务流程
发布:2017-02-14 12:00:00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