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 |
项目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 |
申报条件 | 在离石辖区范围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项目;项目已按规定设立工程规划公示牌。 |
申报材料 | 1、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份; 2、建设工程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备案表; 3、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 4、发改部门关于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5、建设单位与相关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 6、银行出具的建设项目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7、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备案、安全、质量监督备案; 8、经监理单位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需装订成册); 9、建设工程施工图纸一套及CAD格式电子数据一套; 10、施工图审查报告; 1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建设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 1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料。 |
办理程序 | 1、承办人初审;2、股室审核;3、现场勘察;4、首席代表审批。 |
收费依据 及标准 |
无收费 |
项目办理 地点 |
离石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二楼城建局窗口 |
承办机构:离石区城乡建设管理局行政审批股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 |
服务电话:0358-2239944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
离石区城建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发布:2017-02-14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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