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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区食药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办事流程
发布:2017-02-14 12:00:00  来源: 

 服务名称

事项性质

办理依据

办理时限

办理程序

申报材料及办理条件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1、《食品安全法》
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递交生产加工小作坊申请书及材料2、材料齐全有效符合申请条件的,窗口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4、符合条件的经核准5个工作日窗口核发《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从受理到发证20个工作日内完成)5、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窗口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理-现场核查-审批-发证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生产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5、生产场所及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设备布局图;
6、产品名称、配方和标签;
7、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合格证明;
8、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
9、执行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地方标准;
10、原辅材料采购、生产工艺管理、产品质量 检验、安全卫生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1、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
12、企业是否有违法违规证明;
13、生产设施设备、工具清单;
14、村(社区)、镇(街道)同意申领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审批表;
15、食品添加剂登记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