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离石城区盗窃路灯电缆等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时有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影响城市美化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为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从即日起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将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特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将主动出击,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案件快侦快破,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

二、凡实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10日内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严惩。

三、凡窝藏、包庇违法犯罪人员,或者为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隐匿、销毁罪证,出具或制造伪证的,一律依法严惩。

四、公安机关将加大对废旧金属收购等旧货交易市场的清理整治,对从事非法交易的市场经营业主,特别是对从事收购、销售赃物的人员,将依法严惩。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被盗嫌疑赃物,或明知是被盗赃物而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的,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到公安机关主动坦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否则,一经查获依法从重处罚。

六、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破获案件,发挥重大作用的,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对威胁、报复检举揭发人的,将依法严惩。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电话:0358-8230110  

报警电话:110

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