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公证处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及《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财库〔2016〕297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责
根据规定,公证机关的职责是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引导公民、法人正确确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主义法制,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制止不法行为,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1)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如公证经合同、收养、遗嘱等法律行为,公证学历、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等。
(2) 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除办理公证事务外,公证法律服务的内容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等。
(3)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如对招标投标、拍卖、面向社会的各类有奖活动等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4)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是隶属于区司法局的内部股室,属股级事业单位。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公证处财政拨款行政编制3名,自收自支4名。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仅包括本单位的决算。
二、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本处2015年全年共办证641件,其中国内公证380件、涉外公证172件、经济公证14件、援助公证89件。
三、2015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27.1989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决算27.1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76354万元,年末结余5.122546万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22.07635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5.95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973254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5.4162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为零。 因本单位2015年才纳入财政预算,故2014年没有决算,无法与上年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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