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根据《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及《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的通知》(离财库〔2016〕297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中心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接受采购人委托,依法组织和实施对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2、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按规定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政府采购统计信息。
3、制订政府集中采购操作流程,明确采购活动各环节的职责和程序。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招标文件及评标原则等工作。
5、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检查监督供应商对采购合同履行情况。
6、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做好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和管理工作。
7、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妥善保存政府采购业务档案。
8、受理并处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询问或质疑,并及时予以答复。
9、开展市场调研,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10、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和供应商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隶属于区财政局的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成立于2003年。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行政干部1人,科员9人。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仅包括本单位决算。
二、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中心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不断完善内部各种管理制度,全力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
2、货物采购项目:计算机设备;车辆;电器;通信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家具用品;制服等。
3、工程类采购项目:建筑物施工;建筑包装;装修工程;修缮工程等。
4、服务类采购项目:信息技术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
三、部门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
2015年收入决算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9万元,其他收入0.3万元。
2、支出决算:
2015年支出决算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6万元。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主要用途是:工资福利支出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1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 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均为零。“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068万元,因车辆报废。与年初预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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