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和《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文件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开我单位2016年决算信息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辖区内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查处。
2、负责辖区内各乡(镇)和街道办开展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城建执法成立于2014年6月,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大队下设办公室、法制股、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和四中队六个股室。
(三) 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城建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30人,设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大队现有正式职工71人。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决算仅包括本部门决算。
二、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规范城市建设秩序。
1、多措并举,狠刹违建势头。
2、依法履行法律主体责任,组织实施违建拆除
3、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争取做到率先脱贫
(三)积极主动,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随机性工作。
1、配合市、区重点工程建设。
2、配合吕梁新区建设。
3、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集中整治
三、2016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6年收入决算33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6.8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6万元,全年合计339.44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6年支出决算33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8.64万元,年末结余0.8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338.6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276.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7万。
四、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1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6万元,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均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4万元。减少原因为强化预算管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