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18〕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中心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接受采购人委托,依法组织和实施对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
2、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按规定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送政府采购统计信息。
3、制订政府集中采购操作流程,明确采购活动各环节的职责和程序。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招标文件及评标原则等工作。
5、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检查监督供应商对采购合同履行情况。
6、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做好供应商信息库建立和管理工作。
7、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妥善保存政府采购业务档案。
8、受理并处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询问或质疑,并及时予以答复。
9、开展市场调研,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10、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和供应商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隶属于财政局的副科级建制全额事业单位,成立于2003年。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政府采购中心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0名,正职领导1名。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7年决算仅包括本单位决算。
二、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2017年共完成采购预算约3951万元,实际中标金额约3352万元,节约资金599万元,节约率15.16%。中心从简化程序、节约支出、廉洁高效出发,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机关事业单位车辆集中保险工作方面,全年共为393部车辆投保,保费约135.24万元。
2、认真学习专研财政部第87号令。
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布以后,中心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探讨,通过学原文,听专家解读,大家对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为修改完善采购制度奠定了基础。
3、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对经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批的采购申报表及时登记,根据批准的采购方式,注重从源头把关,及时制作招标文件,确保招标采购文件科学、规范、严谨、无瑕疵,并组织实施采购。
4、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所有采购项目都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面向全国公开公告。
5、严肃采购程序。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预审、发放标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第87号令等相关规定抽取评审专家进行评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都在相关单位的监督下依法规范操作。整个采购全过程公正、透明。政府采购中心只是组织并提供公开公平竞争的平台,不参加评标定标活动,谁来中标完全由评委(专家)评定。
6、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采购结束后,严格及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成交结果等内容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记录政府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等有关资料均进行了整理和存档。
7、及时向各部门提供所需各类数据、材料及相关信息。
三、2017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7年收入决算7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8.29万元,全年合计95.93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77.64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总收入90.99万元,2017年比2016年收入减少13.05万元。同比减少17.19%。减少变动原因是减少了维护费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2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69万元,2017年比2016年收入减少13.49万元。同比减少17.47%。减少变动原因减少了维护费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上年结余结转20.87万元;全年合计50.72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7年支出决算9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85万元,年末结余5.08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90.85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88.84万元,2017年比2016年支出决算增加2.37万元,同比增加2.6%。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85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75.54万元,2017年比2016年支出决算增加15.31万元,同比增加16.85%。增加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年末结余结转1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90.7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56.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13.0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0.35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2.07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72万元,同比减少了49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5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72万元,同比减少了491.4%;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2017年政府釆购决算
2017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上年为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1万元,实际支出20.85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实际支出19.1万元,比上年增加1.75万元,同比增加了8.39%,原因为增加了维护费。
七、其他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现有公车1辆,原价9.8万元,车辆停用,待收回。
2、通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25件(不包括车辆),价值为20.44万元,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0件,价值为0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