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19〕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我区经济和信息化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提出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全区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产业的行业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4、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等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负责经济运行中的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负责电力运行协调工作。 

5、提出工业与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及区级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核准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不含煤炭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 

6、拟定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信息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全区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7、承担全区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和电力行业、焦化行业、建材行业管理工作。审核焦炭生产经营许可证,负责审核和管理全区焦化技改项目;监督电力行业运行,培育和管理电力市场,平衡电力资源,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调度;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法规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审查《供电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承担区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8、承担区节能领导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节能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负责全区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和节能监察工作。具体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牵头负责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主管全区节能评估能源审计和节能监察工作,主管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责节能评估能源审计等节能中介机构的行政管理。 

9、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参与拟定全社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0、参与编制能源基地建设规划;分析、监测煤电油气运的供需态势和市场状况,负责产运需平衡衔接和日常调节,统筹协调全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性事件状态下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组织建立并调用煤电油气应急储备。 

11、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2、指导全区软件业发展;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13、负责协调维护全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重要事项。 

14、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及合作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15、拟定全区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指导全区中小企业发展园区建设;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再就业工作。 

16、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方面的综合经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全区企业管理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17、负责全区无线电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区域内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8、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02年2月根据中共吕梁地委吕梁行政公署《关于印发<离石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吕字【2001】9号)文件,由离石市工业经济办公室、财贸经济办公室、国有工业资产经营总公司、国有商业资产经营总公司、乡镇企业管理局组建离石市经济贸易局。2004年撤市设区后更名为离石区经济贸易局(分出乡镇企业管理局)。2008年7月更名为离石区经济贸易局(加挂区商务局、区国资委的牌子)。2010年2月根据《关于印发<离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离政办发[2010]98号)和《离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离发[2010]1号),更名为离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正科级建制,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下设机构5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工信股、商务股、国资股、民营股(区无委办)。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吕梁市离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科级领导职数为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经济师1名。目前,实有正科及以上10名,副科5名,总经济师1名,其他行政人员12名。下属股级事业单位离石区节能监察大队共有编制7名,实有7人。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8年决算仅包括本机关决算。 

一、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平稳增长 

2、服务企业工作继续深入推进 

a.重点项目推进顺利 

b.服务企业工作成效明显 

c.成品油企业油品升级改造全部完成 

d.所属国有企业服务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 

3、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 

三、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391.03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169.91万元,2018年比2019年收入减少778.88万元。同比减少35.89%。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实施煤改电项目工程、机动车检测站设备改造等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1.03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5.02万元,2018年比2017年收入减少16.01万元。同比减少1.16%。减少变动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9万元,同比减少万元。减少100%,主要为煤改电上级补助资金。上年结余结转123.8万元;全年合计1514.83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1450.42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1731.72万元,2018年比2017年支出决算减少281.3万元,同比减少16.24%。减少原因为2018年煤改电设备款吕梁市离石区互联网科创园入住园区企业房屋租赁补贴费、机动车检测站设备改造等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0.42万元,年末结余结转64.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9万元,同比减少369万元,减少100%;主要为煤改电上级补助资金。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450.4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43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45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304.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7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五、2018年政府釆购决算 

2018年政府釆购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28.45万元,实际支出1228.45万元,比上年减少906.23万元,2017年煤改电工程项目吕梁市离石区互联网科创园入住园区企业房屋租赁补贴费、机动车检测站设备改造等项目 

七、其他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2辆公务用车全部上缴公务用车平台 

2、通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34件(不包括车辆),价值为54.18万元,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2件,价值为44.13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的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三公”经费:指区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吕梁市离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