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和《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文件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公开我单位2018年预算信息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民政工作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和全区评残申报工作,制定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优待抚恤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士官)和军队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6)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7)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社会救济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
(8)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乡(镇)政务公开工作。
(9)主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社区工作及社区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与实施。
(10)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和涉外儿童收养登记。
(11)负责勘界工作,承办边界争议调处事务。
(12)负责殡葬管理,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
(13)配合市局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工作。
(14)负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事业费和各种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
(15)承办有关民政工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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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区民政局自有离石县人民政权以来就设有民政机构,1957年5月民政科改称民政局,1967年4月离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民政局先后改称民政办公室和民劳办公室,到1975年11月恢复了民政局。
民政局属于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7个股室,具体有办公室、财务室、双拥优抚股、安置股、救灾股、低保股、基层政权建设股,殡仪馆、殡葬管理所、低保中心、婚姻登记中心4个下属事业单位。
编制及领导职数
区编办核定的编制有19个,行政6个,事业13个,科级职数3个;实有副处4人,正科5名,行政人员3个(科员1人,工人2人),事业人员14个;离岗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8人。系独立核算的资产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执行的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且实行的是一级财务管理制度。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7年预算仅包括本机关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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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
1、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到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能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实现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力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任务,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重病患者、未成年人及其他因临时困难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2、完善“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建设,争取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模式工作。
3、做好我区部分涉军人员上访维稳工作。
4、夯实城乡临时救助制度。
5、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力度。
6、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三留守”人员的保护工作。
7、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8、继续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9、投资1000万元,新建一所占地10亩的中心敬老院。对全区4所(吴城、信义、坪头、枣林)乡级敬老院全部完成提升改造。新建坪头乡鹏凤山、枣林乡结绳焉、信义镇任家沟、西属巴街道办畔沟、上安村5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10、争取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8年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03.7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3.76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03.7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03.76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1、收入预算: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403.7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3.7697万元,2017年公共预算收入642.865万元,比上年减少239.0953万元,同比减少59%,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财政未列入预算;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支出预算: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403.7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3.7697万元,2017年公共预算支出642.865万元,比上年减少239.0953万元,同比减少59%,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财政未列入预算。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按支出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03.769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337.762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10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9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四、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0万元,上年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本年0万元,上年为0万元,同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年3万元,上年为3万元,同比无增减。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3.7697万元,较2017年642.865万元,减少了239.0953万元,同比减少59%,原因是项目支出财政未列入预算。
七、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车辆情况
现有公车1辆,原价18.5万元。
2、通用设备
截止2017年底,共有通用设备(不含车辆)121件,合计50.9199万元。
3、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1件,金额0.28万元。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