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和《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1]400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1、离石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合理规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节水灌溉、防止水土流失、防汛抗旱等方面的工作的职能部门,又是水资源的合理开采利用,水土保持监督的执法单位,主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

2、负责保证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流域和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3、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4、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

6、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

7、负责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区城区外和河湖及河口、河岸滩淤的至理和开发。

8、负责防治水域流失。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10、负责全区重大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

12、负责全区渔业、渔政、渔船检验工作。

13、配合区公安局,参与全区水利枢纽、重点水利设施、防洪险段的治安保卫工作。

14、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水利局成立于1972年,属于政府组成部门的正科级建制的行政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总务股、农防办、水利站、水保站、规划室、渔政办、移民办、河道站、水资股、离石区水资源征费稽查队、水保监督站、审批大厅、农村饮水水质监测中心,供水管护中心等17个业务股室,下辖四个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及吴城水库、千年水库、抗旱分队、打井队。

(三) 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水利局经编办,人社部门核定,现有在职职工88人,其中局机关56人,下属单位32人,其中正科7人,中层干部12人。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仅包括本单位决算。

二、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实施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水保监督工作。

2、完成了防汛抗旱工作。

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20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043.13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 3983.82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收入减少940.69万元。同比减少23.61%。减少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其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94.48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44.54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收入减少950.06万元,同比减少24.1%。减少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减少。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65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27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收入增加9.38万元。同比增加23.9%。上年结余结转1035.5万元;全年合计4078.63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3359.44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5246.84万元,2020年比2019年支出决算减少1887.4万元,同比减少35.97%。减少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5.74万元,年末结余结转719.19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662.5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598.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1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9万元;资本性支出2653.21万元。

四、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同比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2020年政府采购决算

2020年政府采购实际支出13万元,2019年政府采购实际支出56.41万元,同比减少76.95%,减少原因是2019年采购上级安排各基层站所的办公设备。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5.62万元,实际支出19.9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实际支出20.3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42万元,同比减少2.1%,减少原因为加强管理,节约了办公经费。

七、其他说明

(一)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现有公车0辆,原价0万元。

2.通用设备:本单位共有通用设备129件(不包括车辆),价值为59.32万元,家具用具176件,价值为8.23万元,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38件,价值为27.70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离石区水利局2020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