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1〕400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责
1、编制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选定、策划、储备和日常管理;
3、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立项、用地、用水、用电、环评、融资等有关事项;
4、为全区重点项目显示单位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和指导;
5、调查研究和全面掌握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定期通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6、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成立于2007年6月,是隶属于离石区发改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二个内设机构:综合股、项目股。
(三)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重点项目协调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为9名,实有8人;科级职数2人,实有1人,其余事业人员7人。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20年决算仅包括本单位决算。
二、2020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由区级领导包联的重点项目共55个,总投资319.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5.9亿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前期类项目共31个。其中:政府投资19个,企业投资12个,总投资212.9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10.8亿元。
第二,建设类项目共24个。其中:政府投资9个,企业投资15个,总投资106.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1亿元。
(二)省、市重点项目情况
55个重点项目中,包含了省级重点项目1个,市级重点项目7个。总投资219.12亿元,年计划完成16亿元。其中建设类项目5个;前期类项目3个。
(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2020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20年收入决算459.57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9.571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年末结余结转0万元,全年合计收入459.5716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20年支出决算459.57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7584万元,项目支出384.7184万元,年末结余3.0948万元。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71.758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68.44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171万元。
2、项目支出384.7184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三公”经费决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减少原因:单位无公车。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五、2020年政府采购决算
2020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286.5万元,实际支出286.5万元,同比增减286.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88.0355万元,实际支出7.9万元,7.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80.1355万元,原因为本年度增加了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
七、其他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现有公车0辆。
2、通用设备
本单位无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0件,价值为0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分为经常性项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能,在日常公用的经费定额以外、维持单位运转和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重点项目支出:是指中央、省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支出,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经费,国家、省要求的配套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三公”经费:指区直预算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