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和《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0〕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征缴、稽核;
3、按照规定审核、发放失业保险金,落实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4、负责指导失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
5、国家和省、市规定由其履行的其它职责;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离石区失业保险管理中心于1986年10月成立,是区政府实施失业保险工作的常设机构,正股级建制,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离石区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发放、服务工作。2010年8月,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行市级统一征缴、统一发放、统一管理。
(三) 编制及领导职数
离石区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核定财政拨款全额事业编制3人,有在职3人,退休6人。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仅包括本中心决算。
二、2019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失业保险参保扩面情况
1、参保人数扩面:去年参保任务数3.52万人,完成3.21万人,完成率91.05%,全市排名第三。今年参保任务数3.21万人,完成3.42万人,完成任务的106%,排名第三。
2、基金征缴方面:今年新增参保企业24户,487人。截止12月底征缴失业保险费114.06万元。
(二)失业待遇发放情况
今年领取失业金人数143人,发放失业金80.53万元,取暖费20.56万元,价格临时补贴人数100人1万元。三项失业保险待遇合计102.09万元。
(三)稳岗补贴情况
去年享受补贴户数20户,补贴金额15.4万元。今年享受补贴户数18户,19.32万元。(提供环保证明、产业结构证明以及要求全员参保导致享受补贴企业减少。)
(四)宣传工作
今年先后深入到大土河焦煤、新龙科技、锦瑞煤业、金辉荣泰等大型企业进行了“惠民政策进民企”专项宣传活动。经多次宣讲政策、晓以利害后,锦瑞煤业参保并缴费11万元。
三、2019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4.41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54.03万元,2019年比2018年收入减少19.62万元。同比减少36.31%。减少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机关养老保险中心,人员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41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03万元,2019年比2018年收入减少19.62万元。同比减少36.31%。减少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机关养老保险中心,人员经费减少;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上年结余结转0.60万元,全年合计35.01万元。
(二)支出决算
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34.91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决算55.63万元,2019年比2018年支出减少20.72万元,同比减少37.25%。减少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机关养老保险中心,人员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34.91万元,年末结余0.1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34.9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3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5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
2019年的“三公”经费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0万元,上年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用本年0万元,上年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本年0万元,上年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年初预算0.5万元,实际支出0.5万元,同比无增加100%,增加原因为业务需要采购办公设备。
六、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变化。
七、其他说明
(一)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2、通用设备
本单位2019年新增1件通用设备,价值0.50万元;家具用具8件,价值0.33万元,无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专用设备
本单位共有专用设备0件,价值为0万元,无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