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离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收入决算表 3
三、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支出决算表 4
四、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五、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
六、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
七、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八、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九、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
十、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11
离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大队
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2〕400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承担吕梁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宅基地、沿山体开挖以及吕梁新城、田家会街道办、各乡(镇)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查处。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情况
离石区城乡建设监察执法大队成立于2014年6月,现有办公室、法制股、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和四中队共六个股室。
(二)编制及领导职数
区编办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5人,科级领导职数2个,实有财政供养事业在职人员74人,正科级领导1人,副科级领导1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21年决算仅包括本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44.17万元、支出总计844.1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11.2万元,下降11.64%;支出总计减少5.6万元,下降0.6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将临时工工资纳入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26.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6.67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4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4.17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44.17万元、支出总计844.1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11.2万元,下降11.6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11.2万元,下降11.6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将临时工工资纳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4.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6万元,下降0.6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的缩减。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44.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844.1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44.17万元,支出决算84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844.17万元,支出决算84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较2020年决算减少5.6万元,下降0.6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4.1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7.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46.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费、工会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38万元,支出决算15.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2020年减少16.75万元,下降52.13%,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入执法用车2辆。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本单位是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