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入决算表 3
三、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支出决算表 4
四、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五、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
六、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
七、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八、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九、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0
十、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11
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公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离政办发〔2014〕130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112号)《离石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离财预〔2016〕373号)《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离财库〔2022〕400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责
1.承担规范三乡两镇一办一村(坪头乡、枣林乡、红眼川乡、吴城镇、信义镇、田家会街道办、凤山街道办上水西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城市设计、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城建科技、建筑节能、抗震设防、市政公用事业、城镇燃气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建议,编制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3.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住房补贴的管理,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的有关工作。
5.指导全区城镇化工作,参与全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参与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指导辖区内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管理辖区城镇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6.承担规范辖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参与辖区内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工作,编制辖区内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
7.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辖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规范辖区勘察设计、施工、房屋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建设监理行为。
8.承担指导辖区城市建设的责任。制定辖区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城镇燃气的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辖区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
9.承担辖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抗震设防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组织或参与辖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辖区建筑节能、科技创新工作。
11.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起草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依法征缴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1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落实辖区内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长效机制,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对辖区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监督指导。推进村镇建设、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行业诚信体系、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情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于2010年,内设机构8个:综合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村镇建设股、建设工程管理股。下设事业单位1个: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二)编制及领导职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10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事业人员20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2021年决算仅包括本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说明: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533.16万元、支出总计14783.2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67.68万元,下降4.13%,支出总计增加1496.91万元,增加11.27%。主要原因是主要增加棚户区贷款还本付息、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刘家湾防洪及水环境治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53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08.68万元,占比91.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4.48万元,占比8.4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78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06万元,占比2.65%;项目支出14391.22万元,占比97.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533.16万元、支出总计14783.2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67.68万元,下降4.1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496.91万元,增加11.27%。主要原因是主要增加棚户区贷款还本付息、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刘家湾防洪及水环境治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83.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6.91万元,增加11.27%。主要原因是主要增加棚户区贷款还本付息、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刘家湾防洪及水环境治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其中,人员经费362.93万元,占比2.46%,日常公用经费29.13万元,占比0.2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783.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2432.82万元,占16.46%;城乡社区支出7908.02万元,占53.49%;农林水支出322.97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3731.02万元,占25.24%;其他支出388.45万元,占2.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4783.28万元,支出决算1478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557.62万元,支出决算1355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1%,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25.66万元,支出决算1225.66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和其他支出。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1496.91万元,增加11.27%,是主要增加棚户区贷款还本付息、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刘家湾防洪及水环境治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涉及支出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2.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2.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9.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29.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8.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4.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三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4759.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0.95%。组织对 2021年度刘家湾防洪及水环境治理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724.4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吕梁市离石区世纪广场A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我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供参考依据。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在部门决算公开中,部门应当选择3个以上重点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按照如下格式说明 (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 :
刘家湾防洪及水环境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4.48万元,执行数724.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已按预期目标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总投资2006万,两个年度实施完成(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吕梁市离石区世纪广场A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9.71万元,执行数为284.8万元,完成预算的53.7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棚户区改造914套。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政策宣传并不到位,一些群众的认识普遍度是不高的,宁愿闲置着也不愿意拆除,所以会造成拆迁工作的困难;二是现有安置房无法满足群众安置需求;三是项目手续办理慢,已建成的安置区无法结算;四是征迁补偿资金严重短缺,征收拆迁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下一步建议我区将创新机制,让符合棚户区改造范围的民众自己集资,自己找具有建设资质的开发商修建改造棚户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政策性补助,及时返还该棚户区片区招拍挂所产生的土地款。民众为自己的住房操心,所要求补偿的代价就不会提的太高,而且根据最新政策,不建议一个棚户区片区所有建筑全部拆迁,只改造符合改造的,保留不需要改造的,这样就大大节省了拆迁成本,让真正需要改造的民众切实享受到棚户区改造政策;二是加强宣传,提高依法拆迁力度(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关于离石区2021年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4万元,执行数为117.06万元,完成预算的39.8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租赁补贴发放627户;二是补贴金额117.0552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2.82万元,执行数为340.59万元,完成预算的70.5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160户危房改造任务;二是37户已通过投亲靠友、易地搬迁等方式解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xls
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绩效目标自评表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