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我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提出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执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4)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合煤炭类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负责全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5)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组织实施全区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负责培育发展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区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承担药品储备管理职责,办理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
(7)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9)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0)负责全区两化融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11)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及合作工作。
(12)负责全区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
(1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4)负责研究提出全区中小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发展战略,拟定有关的发展规划、规定;指导全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5)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国家、省、市、区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16)负责全区商务工作。
(17)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涉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省市有关部署实施。
(18)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及人员情况
离石区工信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建制,成立于2002年12月,内设五个股室,分别为:工信股、商务股、国资股、民营股、综合办公室。现有行政编制8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干部职数5名)。现实有在职人员34人
二、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预算收入62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22.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022年预算支出62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84万元,项目支出113.69万元。
三、绩效管理情况
1.2022年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4个,共涉及资金 113.69万元。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都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同预算上报,待项目完成后再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绩效目标情况。根据预算批复文件精神,2022年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有4项。
(1)闫在霖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闫在霖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根据组织部病故通知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性支出项目
项目资金:21.59万元;
项目总体目标: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2)办公设备购置
办公设备购置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保障单位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项目资金:1.4万元;
项目总体目标:资金落到实处,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3)2022年工作经费
2022年工作经费属于其他运转类项目,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和基本履职需要的经费支出;
项目资金:10万元;
项目总体目标:资金落到实处,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4)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券”发放经费
此项目为特定目标类项目,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劵”发放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2】1号)文件要求,需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和易返贫人员人口发放“爱心消费劵”,每人发放标准为1000元;
项目资金:80.7万元;
项目总体目标: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券”发放经费,保证资金发放到位;
2022年3月8日
困难群众“爱心消费券”发放经费_202205160938522.xls
闫在霖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_20220516093852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