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统计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离石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带头学习、率领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强化学习督促,增强统计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充分利用局机关例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相关法律,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促进干部对法律知识的积累,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领导干部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行政手段管理向应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广泛性和针对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完善了学法制度,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高的认识。
(三)丰富学习内容,让法治工作建设落到实处
9月20日,吕梁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吕梁调查队、离石区统计局在离石世纪广场联合举办吕梁市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活动强调,全市统计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修改《统计法》,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革、服务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新要求,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和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9月30日,离石区统计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集中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重点内容和主旨要义,要坚持不懈抓好日常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工作流程,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筑牢统计安全防线,确保统计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11月18日,离石区统计局开展全局干部职工统计工作业务考试。考试紧紧围绕新修改的《统计法》精心编写试题,内容涵盖统计法律法规、专业统计知识、部门统计知识、《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方面。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了统计局广大干部职工依法统计意识,提升了履职本领。
(四)大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第一时间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启动会,并在全局范围内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警示教育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8次、专题研讨6次,引领各支部党员干部逐章逐条、原原本本学《条例》。
(五) 多措并举,以多样形式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为不断增强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统计的观念,进一步提高统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扎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统计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深入党校,广泛宣传。为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12月我局将走进区委党校,已将新修改《统计法》列入科级干部主体培训班学习课程中,不断扩大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影响力、覆盖面;二是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编印了《统计法》宣传折页册、《统计法》宣讲要点(领导干部篇)、《统计法》宣讲要点(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篇)、《统计法》宣讲要点(部门篇)、《统计法》宣讲要点(统计调查对象篇)、离石统计法治和统计知识科普手册2025年《统计法》宣传台历等资料;三是以12.4宪法日为契机宣传。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大力宣传《统计法》相关知识,扩大社会认知度。通过学习宣传,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法》的认识进一步得到深化,广大统计人员做好统计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切实增强。
(六)加大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
统计部门切实扛起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的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本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坚决将涉及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法治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部分企业和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还不够深入,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二)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以适应新形势下统计法治工作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5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升统计服务的水平。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力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壮大基层统计队伍,改善基层统计人员的待遇,增加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和综合素质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积极性。
(二)坚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坚持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培养执法人才,充实我局执法队伍。针对“五经普”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新特点规律,始终保持打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发生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虚假入退库、追责问责宽松软等情况,落实统计部门监管责任,避免造假行为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领域蔓延。
(三)正确认识统计法治的重要性。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保质保量、质量并举的工作态度。时刻保持警惕,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统计法治面临的形势,明确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后果。
四、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