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在局班子成员和局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学习《宪法》及社会主义各项法律制度,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开展好自己的职责职能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工作、应对风险,同时强化学习、严格自律、依法尽职,不断提高法律素质。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卿同志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内设相关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对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强化学法用法理念

我局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发改领域专业法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国家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山西省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平安建设条例》、《山西省信用体系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素养。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研读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入理解和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法治发展方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加离石区举办的宪法宣传等各项活动,推动全员法治意识的形成和提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提供有力保障。

三、严格依法办事,推动工作落地

(一)加强法治教育,提高行政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积极响应区司法局开展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活动,认真落实相关的培训活动,组织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效率

年初制定了年度抽查计划和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抽查事项为“对粮食储备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随机抽查两户企业,未发现问题。在 5月份又进行了年度随机联合抽查任务,抽查事项为“对粮食储备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随机抽查两户企业,未发现问题,并且及时录入系统情况。

(三)积极参与区宪法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参与12月4日的宪法宣传活动,在吕梁市世纪广场开展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了宣传,从粮食宣传以及信用宣传等方面,体现了我局的特色,突出了宣传的必要性。

(四)集中收看普法讲座

我局组织全体人员集中收看普法讲座,弘扬法治观念,弘扬法治观念,教育尊重和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普法讲座普及了法律知识,法治国家是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而普法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通过普法,可以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意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积极应对风险挑战,强化法制风险防控

工作中也面临着各种风险挑战,需要加强法制风险防控,确保工作安全顺利。一是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制定应对措施,确保工作安全。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和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防范各类风险。三是加强对信息安全的保护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防范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帮助解决一些群众中存在的社会矛盾较少,对群众的一些生活矛盾掌握不全面,从根本上预防矛盾的产生和爆发上做的工作还明显不足,我们会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不断完善并提高自我,为群众办实事。

六、下一步计划及工作安排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沟通联络、做好对接工作,明确各股室责任分工,加强工作交流。

(二)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做好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轮岗,确保每个岗位成员到位,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资格管理工作。通过实地观摩、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增强公众参与时效,建立行政决策执行跟踪和反馈机制,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特别是做好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人员划转及职责确定等改革,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切实做好工作总结,不断提升综治维稳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责任机制,履行综治工作职责。确保发改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目标的实现,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吕梁市离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