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项目(离石段)
田家会街道征收土地的公告
离政公〔2024〕5号
2024年4月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380号),2024年4月1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字〔2024〕385号),批准征收田家会街道车家湾村、上楼桥村、唐则焉村、义居村集体土地33.6401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有关规定,现将经自然资源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项目(离石)。
二、征收土地位置
被征收土地位于田家会街道车家湾村、上楼桥村、唐则焉村、义居村(具体位置以上报勘测定界为准)。
三、被征收土地地类、面积及用途
本次征收田家会街道车家湾村土地6.7306公顷,其中:农用地5.2739公顷(含耕地3.4028公顷,其中水浇地1.6212公顷,旱地1.7816公顷)、建设用地1.1833公顷、未利用地0.2734公顷。
田家会街道上楼桥村土地10.8085公顷,其中:农用地9.7135公顷(含耕地3.1884公顷,其中水浇地0.0948公顷,旱地3.0936公顷)、未利用地1.0950公顷。
田家会街道唐则焉村土地9.8067公顷,其中:农用地9.1225公顷(含耕地3.2063公顷)、建设用地0.0631公顷、未利用地0.6211公顷。
田家会街道义居村土地6.2943公顷,其中:农用地5.3614公顷(含耕地0.0437公顷)、未利用地0.9329公顷。
被征收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文件规定,上楼桥村和车家湾村属城市规划区,区片地价为188.1225万元/公顷,唐则焉村和义居村属东川区,区片地价为92.976万元/公顷。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按照公布的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除永久基本农田、水田、水浇地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照公布的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按照公布标准的0.8倍执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道209线吕梁新城区(方山县城至中阳金罗镇)段公路改线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吕政办发〔2017〕90号)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五、土地征收前对被征收土地已进行了征地补偿调查登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已拨付到位。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按照土地征收前期登记材料前往田家会街道办完善有关手续,请相互转告。
六、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通过吕梁市司法局向吕梁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晋中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晋公网安备 1411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