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田家会街道唐则墕村土地的预公告

离政公〔202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征收田家会街道唐则墕村土地1.2043公顷,该项目属于政府实施的“吕梁石州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项目”。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街道

田家会街道办。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

田家会街道唐则墕村。

三、权属状况

集体土地

四、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

唐则墕村土地范围内(附坐标及影像图)

五、拟征收土地目的

该项目是为了提升吕梁电网的资源配置能力、安全稳定水平和经济运行效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六、拟征收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

七、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1、调查单位:

离石区自然资源局、离石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田家会街道办和唐则墕村委。

2、调查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3、调查地点:

田家会街道唐则墕村。

4、调查程序:

由离石区自然资源局、离石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田家会街道办和唐则墕村委共同核实并实地调查。

5、调查参加人员:

离石区自然资源局、离石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田家会街道办和唐则墕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权利人。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相关要求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的时间,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未如期办理土地现状调查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结果为准。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相互转告。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用土地上、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予办理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文华  15835825585 崔应峰  19335811899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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