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美容洗浴以及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告知如下:

一、场所火灾危险性

1、可燃物多,发生火灾后燃烧迅速,易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场所空间复杂,疏散通道狭窄,人员逃生难;

3、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多,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易发生火灾;

4、电动自行车因线路短路容易引起火灾,停放室内火灾危险性大;

5、从业人员多未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自防自救及组织疏散能力差。

二、场所消防安全职责及要求

1、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场所责任人、管理人要带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改,并签字确认自查自改记录存档备查;

2、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场所和场所包厢内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语;

3、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巡查,及时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

4、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在门窗安装固定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不得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保证防火间距、防火分隔、防火分区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引起火灾。不得私接电线,大功率电器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就餐区域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电动自行车不得停在场所内,应远离可燃物停放,不用时电池与车身卸离,充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人走时必须“关火、关电、关气”;

6、不得违法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7、加强夜间值班留宿人员,且应住在一层,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8、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全体员工做到“一懂四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向119报警,讲清失火地点、现场情况、是否有人员被困)、会检查火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9、严格控制在场人数,并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一旦发生火灾,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积极组织,不得贪恋财物重返火场;

10、结合场所实际制定具体火灾防范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如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不得使用、营业。

三、发生火灾的法律责任

1、场所经营者违反消防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按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2、过失引起火灾(如电瓶车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3、场所发生火灾殃及他人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房屋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对消防安全负责,失火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法律责任。

吕梁市离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