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吕梁市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

9·30”一般坠落事故调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的要求,现将吕梁市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9·30”一般坠落事故调查结果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24122-2024128日)。

20249301040分许,吕梁市晋能大土河热电有限公司#2锅炉除尘器布袋更换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伤害事故,事故导致1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规定要求,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离石区应急管理局、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离石区能源局、离石区总工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信义镇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此起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委参加。经调查,证明死者李xx系劳累过度,无视警示标志,私自翻越栏杆进入非工作区域因心脏病急性发作致其高处坠落,最终因心脏病死亡。该起事故不具备生产安全事故的构成要件,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对该起事故调查结果的定性若有异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并应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吕梁市离石区应急管理局

受理电话:0358-8241206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20241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