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施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向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并取得号牌。
为方便电动自行车车主申请办理登记号牌,省公安厅交管总队现将吕梁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站点公布如下,请大家前往就近站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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