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医保函〔202427

关于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9建议的答复

王奇霞代表

提出的《关于提前缴纳社保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2024418日《吕梁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 联席会议纪要》中提出,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和省医保、财政、税务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相关问题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318)文件精神,理顺职工医保征缴机制,解决群众待遇享受中存在的短板,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协商,议定事项如下:

用人单位每月按规定申报缴纳当月医保费后,缴费当月及次月其职工均可正常享受各类医保待遇。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 责 人:

承 办 人:

联系电话:

(此件予以公开)

吕梁市离石区医疗保障局

20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