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财政局
关于区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张凤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落实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同城同酬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离石区在2021年7月起执行补充性绩效时,是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批复标准执行的,也是吕梁市县级(市、县、区)中最高标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和省、市对应部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按照同城同酬的原则,不断提高我区财政供养人员的补充绩效标准。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负责人:陈利平
承办人:柳焱
联系电话:0358-8224618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