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吕梁市离石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刘雁斌为离石区政府代区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郭俊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鹤等领导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5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两项辞职议案:

依法接受张海文辞去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肖近三辞去吕梁市离石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经投票表决,会议依法作出任免决定:

决定任命:

刘雁斌为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表决通过其为区政府代理区长

郭志宏为吕梁市离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表决通过其为区监委代理主任

刘继忠为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胡子凤、王丹为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吕晓全区政府副区长、宋燕青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张蛇平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王利平、乔伟、高福明区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治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白鹤为新任人员颁发任命书。全体宣誓人员面向宪法庄严宣誓,进一步筑牢宪法意识、责任意识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

会议要求,新任职干部要牢记宪法誓词,强化自我约束与作风能力建设,恪守廉洁底线、积极担当作为,立足岗位职责紧扣全区发展大局履职尽责,用心用情回应群众诉求,全力服务离石经济社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