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 2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水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7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27批次。
不合格样品1批次,分别为:
餐饮食品1批次,为山西天骄食品有限公司的水晶枣中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
合格样品 27批次,具体为:
1. 粮食加工品(其他谷物碾磨加工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赭曲霉毒素A 全部检验合格。
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其他食用植物油)1批次,检验项目为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等全部检验合格。
3. 饮料(果蔬汁饮料)3 批次,检验项目为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甜蜜素、合成着色剂(赤藓红、酸性红、苋菜红、诱惑红、新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安赛蜜、脱氢乙酸、二氧化硫、阿斯巴甜全部检验合格。
4. 饮料(其他饮用水)15批次,检验项目为浑浊度、耗氧量(以O2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挥发性酚(以苯酚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全部检验合格。
5.蛋制品(再制蛋)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苏丹红I-IV、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全部检验合格。
7. 豆制品(腐竹/油皮)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全部检验合格。
7. 蜂产品(蜂蜜)1批次,检验项目为果糖和葡萄糖、蔗糖、铅(以Pb计)、氯霉素、双甲脒、氟胺氰菊酯、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全部检验合格。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不得添加。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晋公网安备 14110202000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