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好依法治校工作,根据《吕梁市教育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吕教函〔2023〕86号)部署,经学校自主申报、县(市、区) 考核推荐,2023年12月下旬,市教育局成立考核小组,依次对申报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进行了申报材料集中评审和现场验收。经综合评定研究,认定山西省刘胡兰中学校等26所学校为“依法治校示范校”,详见《2023年吕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附件)。

希望被认定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再创佳绩。其他学校要以示范校为榜样,对照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标准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把创建过程作为全面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法治柳林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2023年吕梁市

“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