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场、超市、临街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离石区永聚煤业“11.16”重大火灾事故、河南省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和江西省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消防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按照有关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影响消防安全的广告牌、防盗网、消防通道不畅等问题,不断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告知如下:
    一、拆牌和破网是指拆除商场、超市、临街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临时彩钢板房等障碍物;清通道是指清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二、本行动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业主及市场经营者应切实履行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的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拆除防盗窗(网)、广告牌(店招)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确保畅通。
    四、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拆除清理工作;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单位,执法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个人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吕梁市离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