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接收
(一)事项简述:根据高校毕业生个人的委托接收档案,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审核,接收档案中的材料应属于人事档案要求的范围,并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档案在接收时,应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二)邮寄接收:
邮寄档案接收单位: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邮寄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龙山路离石区人民政府大院5号楼303室。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358-3396189
邮政编码:033000
(三)人事档案保管办理
办理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不限底色)。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非本区户籍但在本区工作的,需提供上述材料以及工作证明一份。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对档案内缺少关键材料、必备材料未盖章、档案未密封等情况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做出书面知情说明、补充材料后予以接受,或退回高校补充材料。
审查办理手续齐全,档案完整后,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与毕业生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将档案登记入库。
二、事项名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一)事项简述:根据存档人员的申请转出档案。对转出的档案进行审核,转出档案中的材料应属于人事档案要求的范围,并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档案在转出时,应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转递。
(二)办理材料: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或学校(部队)出具的调档函、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调取档案的用人单位或学校应当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三、事项名称: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一)事项简述:根据相关单位要求,依据存档情况,出具存档证明;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内容,出具经历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证明等。
(二)办理材料:须提供存档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符合接受条件的及时办理
六、办理结果: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不予接受的理由。
七、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八、办理单位及地点:离石区人民政府大院5号楼303室,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档案室。
九、联系电话:0358-3396189
十、事项名称: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1.线上组织关系转入:
由党员所在党组织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接收党支部全称为中共吕梁市离石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支部委员会;网上发起党组织关系转接后进行逐级接转。
2.线下组织关系转入:
党员本人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离石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党员到乡镇(街道)办理转入手续,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人员把信息录入到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办理组织关系转出。
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5月31日